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会强判吗?

今生缘

今生缘

离婚案件中,女方第二次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即便男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直接判决离婚。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都会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通常情况下会判决离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英子

英子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中,男方第二次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即便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直接判决离婚。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都会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通常情况下会判决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君莫笑

君莫笑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中,女方第二次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即便男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直接判决离婚。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都会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通常情况下会判决离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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