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

李贺

李贺

法律主观:

去 民政局离婚 需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 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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