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无忧婚律网 2023-12-11 09:08
【摘要】常有用户问起关于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的婚姻法律相关疑问,今天就为您准备了协议离婚程序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法律主观:1、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

常有用户问起关于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的婚姻法律相关疑问,今天就为您准备了协议离婚程序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法律主观:

1、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民法典》第八百五十四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客观:

协议离婚程序具体为: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四十八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离婚是人生中重要而敏感的决定,对于那些希望和平解决分手问题的夫妻来说,协议离婚可能是一个好的选择。下面将介绍协议离婚的程序以及相关费用的大致情况。

协议离婚的程序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协议离婚的准备:夫妻双方需要达成共识,协商分担财产、抚养子女、财产分割等问题。这一阶段可以寻求专业的离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

2. 编写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应当共同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详细规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在协议书中,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财产的分配、抚养子女的问题等。如果双方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还需要办理相关财产拆分手续。

3. 提交材料至民政部门:夫妻双方需要将协议书、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提交当地的民政部门。一般民政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安排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4. 离婚登记:经过民政部门的审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会被安排到民政部门填写离婚登记表,并签署离婚证书。离婚证书正式生效后,夫妻即正式离婚。

关于离婚律师费用的问题,费用的多少取决于具体情况。离婚律师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咨询费用:律师会根据双方的需求,提供离婚相关法律咨询。这一部分的费用通常按小时收费,律师费用的高低会根据律师的经验及声誉而异。

2. 协助编写协议费用:律师可以协助夫妻双方起草离婚协议书,并对条款进行审查和修改。这一部分的费用根据协议的复杂程度而定。

3. 办理离婚登记费用:律师可能会代表夫妻双方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一部分的费用包括律师的时间和交通费用等。

离婚律师费用的多少取决于离婚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律师的收费标准。一般而言,协议离婚的律师费用相对较低,大约在数千到万元之间。

以上只是关于协议离婚程序及律师费用的一般介绍,具体的情况可能因地区、个案的复杂程度和律师的专业水平而异。在选择离婚律师时,建议夫妻双方多进行咨询,了解律师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选择适合自己的律师。在整个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确保顺利完成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怎么走

从2021年1月1日起,离婚登记程序将由“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修改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二)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附件2)。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附件5),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在当事人持有的两份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婚姻登记处××××年××月××日”的长方形红色印章并填写日期。多页离婚协议书同时在骑缝处加盖此印章,骑缝处不填写日期。当事人亲自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存档。婚姻登记机关在存档的离婚协议书加盖“××××婚姻登记处存档件××××年××月××日”的长方形红色印章并填写日期。

2021年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协议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双方先向民政局提出申请,30天之后才可办理离婚登记。《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除了年龄条件以外,根据《民法典》第1051条,还有两张情况也禁止结婚,
一是结婚的对象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以及表姐表妹、堂哥表哥。
二是重婚的,重婚是指已经结过一次婚,还没离婚的。此外,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如果结婚登记时患有重大疾病,如艾滋病等,没有告知对方的,受害方可以撤销婚姻登记。结婚需要在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民政局办理,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二寸的照片。如果之前离过婚的,还应当提交离婚证、加盖_档专用章的离婚登记档案复印件、人民法院生效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同时提供生效证明)或者调解书等材料。如果一方之前丧偶的,还应当提交之前的结婚证(或者加盖_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和配偶死亡证明等材料。死亡证明包括宣告死亡的生效法律文书及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签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进行协商处理。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机关会给与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如双方在此期间没有反悔的,三十日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准予离婚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离婚办理程序这样走:
1、双方一方提出离婚;
2、双方协商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方式并签订离婚协议;
3、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涉外离婚诉讼程序怎么走

法律分析:一、涉外离婚诉讼流程之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处理。

(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2、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审查立案后,法院会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二、涉外离婚诉讼流程之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处理。

(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步骤同上。

(二)双方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处理。

1、国内一方将结婚证、公证书、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材料(护照、结婚登记时填写的申报表等)相关证据材料递交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步骤同上。

三、涉外离婚诉讼流程之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国外登记结婚,离婚的处理。

须将国外颁发的婚姻注册证书,在所在国公证后,再到我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然后在国内立案。对于来自香港、台湾、澳门的结婚登记注册证书,也要履行相关的公证、认证手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登记的程序怎么走

法律主观:

离婚登记的程序要按下列步骤走:

1、由夫妻双方先协商好离婚事宜,并签订好离婚协议;

2、共同去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

3、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查验;

4、查验无误之后会办理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程序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总结起来,这些就是为大家整理的9篇有关协议离婚程序的婚姻法律相关知识,希望能解答您的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疑虑,如果有帮助,记得点赞转发分享哦!您也可以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我们有专业顾问解答您的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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