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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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三份起诉状;
2.原告和对方的身份证明;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书。
4.有子女的,需要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薄,或者常住人口登记卡、社区证明。
5.若提出了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则应当提供待分割财产的有关资料,如房屋产权证、行车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6.其它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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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女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一)起诉状;(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如果婚姻涉及到财产问题,还要带着相应的财产证据和夫妻共同债务证据。如果婚姻涉及到子女抚养的问题,还要带着子女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然后由原告携带以上资料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四)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五)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六)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七)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八)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九)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十)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十一)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一方起诉离婚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另外重要的就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
2、涉及子女抚养费争议的,应提交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3、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 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准备的材料有:
1、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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