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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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同时双方要对财产和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1、准备好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一式三份的书面离婚协议,去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受理后发给《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2、冷静期满后30日内双方共同申请。
3、双方共同领取离婚证。
4、均需本人亲自到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提供的材料:
结婚证
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报关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离婚登记申请表》(现场填写);
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如当事人身份及信息发生了变更的(如改名等),需提供相关部门的相关变更证明;
双方当事人2张2寸单人近6个月内的半身免冠红底彩色证件照片。理论办理的流程:
申请;
受理;
冷静期(收到《回执单》之日起30日);
审查;
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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