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吗

无忧婚律网 2023-12-12 14:42
【摘要】常有用户问起关于离婚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吗的婚姻法律相关疑问,今天就为您准备了离婚没有户口本原件,有复印件可以吗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离婚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吗办结婚没有户口本有户口本复印件不行。但可以去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

常有用户问起关于离婚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吗的婚姻法律相关疑问,今天就为您准备了离婚没有户口本原件,有复印件可以吗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离婚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吗

办结婚没有户口本有户口本复印件不行。但可以去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放宽了办理婚姻登记对身份证件的要求,并首次明确非中国内地居民可以在我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关于结婚证件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意见》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但有些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只能提交临时身份证件,现役军人也不能提交身份证。
因此,当申请结婚、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只能提交临时身份证时,登记机关也应为之办理婚姻登记。

新规定“放宽”了对户口簿的要求。《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关于婚姻状况

当事人实际婚姻状况与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时,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应主要依据当事人登记时所作的书面声明,其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仅作参考。同时《意见》规定,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关于结婚证遗失

《意见》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结婚证遗失,可直接办理离婚手续而不再补领结婚证。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结婚登记记录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做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另外,如果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关于涉外婚姻

《意见》对涉外婚姻登记有了新的配套规定。根据新规定,今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之间要求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在出具《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可以到工作或生活所在地的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如果双方均为外国人,还需要出具当事人本国承认其居民在国外办理婚姻登记效力的证明。关于服刑人员

新规定较大的变化是制定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有关政策。《意见》规定: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规定提出,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关于现役军人

《意见》对现役军人婚姻登记工作有了明确“说法”。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登记仍按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有关通知执行;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另外,为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今后少数民族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时提供的照片式样不再要求免冠。

办理离婚没有户口本原件只有复印件可以吗

不可以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此,必须出具户口簿才能办理。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因此,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用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没有户口本原件只有复印件可以吗

不可以。

到男女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或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

一、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地辖区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三、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四、领取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五、发放步骤: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离婚没有户口本原件,有复印件可以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据对方是否同意离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如果出现证件不齐的情况,可按下面方式处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到户籍地派出以身份证丢失为由,先一个临时身份证;如果户口本丢失,可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如果结婚证丢失,只要民政局能查出有结婚登记记录,也不影响办理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总结起来,这些就是为大家整理的4篇有关离婚没有户口本原件,有复印件可以吗的婚姻法律相关知识,希望能解答您的离婚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吗疑虑,如果有帮助,记得点赞转发分享哦!您也可以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我们有专业顾问解答您的婚姻问题。

上一篇 :离婚临时身份证可以吗

下一篇:结婚证不在可以离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