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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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
法律主观:
1、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
2、 现役军人离婚 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调解、审查同意后,出具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3、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现役军人向配偶提出离婚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之规定,如配偶为现役军人,应得其同意,方可离婚,除非能证明其有重大过错。
另,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1条“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之规定,在离婚管理法院方面也有特别规定。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
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要满足的条件是:军婚离婚的,需要取得军人同意。未取得军人同意的,非军人身份的配偶不得单方面起诉离婚。如果军人有重大过错的,法院可以受理非军人身份配偶的离婚起诉。重大过错,是指家庭暴力、遗弃、赌博、吸毒等恶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现役军人向配偶提出离婚
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军人一方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八、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
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团职、专业技术9级以上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申请结婚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副大军区职以上军官申请结婚的,由总政治部审批。
九、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十
一、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十
二、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申请再婚、复婚的,须持离婚证件。
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
现役军人配偶要求 离婚 要满足的条件是: 军婚离婚 的,需要取得军人同意。未取得军人同意的,非军人身份的配偶不得单方面 起诉离婚 。如果军人有重大过错的,法院可以受理非军人身份配偶的离婚起诉。重大过错,是指 家庭暴力 、遗弃、赌博、吸毒等恶习。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一方是现役军人应该怎么样离婚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婚姻一方是现役军人,配偶想要离婚的,取得了军人同意,可以直接协议离婚;如果没有取得军人同意,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进行诉讼离婚,但前提是能够证明军人有重大错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与现役军人诉讼离婚怎么规定
法律分析:与现役军人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现役军人 离婚财产分配 原则是什么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 结婚 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 夫妻共同财产 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即使是与现役 军人离婚 ,也是需要对 夫妻财产 作出分割的,而此时也有一些具体的原则是需要当事人遵循的。 《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婚姻法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即“ 离婚 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具体而言, 离婚财产分割 的原则主要包括:
一是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而言,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男女双方有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共同的 债务 、负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受收入多少、不因男女性别而有差异。
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跟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而言,因父母离婚必定对未成年子女今后的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使子女能健康的成长,有一个相对较好的生活环境,在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给直接 抚养 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符合法律的规定。对于妇女,由于受经济、传统观念的影响,在我国其独立谋生能力和经济收入,与男子相比均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妇女一般在家中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其虽未创造太多的财产,但其为家庭所付出的精力要远远大于对方,因此分割夫妻财产时对其应给予一定的照顾。
三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如对生产可以分给有经营知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补偿,对于生活必需品应当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给需要的一方等等。
四是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作为离婚原双方当事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将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同时在 协议离婚 分割财产时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逃避共同债务;也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逃避应承担的 赡养 、抚养义务等。 综上所述,不管是什么婚姻,在对 离婚财产 的分割中要求的原则都是一样的,而对于军人离婚财产来说,会有部分出入会算作是个人的财产,比如在不对的医药补助费等规定的费用,会算作个人财产,不会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现役军人债务纠纷
首先,现役军人的特殊身份需要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军人应当享有优待待遇和严格保护。在债务纠纷问题上,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和维护。比如,对于因军事任务需要而造成的贷款违约,应该给予合理的豁免和补偿;对于因军队组织安排、行使职业职责等原因导致的债务问题,也应该给予合理的理解和支持。
其次,现役军人的债务问题需要更加人性化的解决方式。对于现役军人而言,债务问题带来的心理压力和生活困难是非常大的。因此,我们需要制定出更加人性化的债务纠纷解决方式,比如通过减免、分期、缓冲等方式,帮助现役军人化解债务纠纷问题。同时,各级军队和政府部门也应该切实加强对现役军人债务情况的调查和指导,以便及时提供帮助和支持。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对现役军人的理财教育和风险防范。现役军人的收入和支出情况与普通人有很大的不同,因此需要更加精细化的理财规划和风险管理。对于现役军人而言,最好的保障还是从源头预防,即通过加强理财教育和风险防范,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避免或者降低债务风险。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债务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来帮助现役军人有效应对和化解债务问题。
综上所述,现役军人的债务纠纷问题需要得到社会的重视和关注。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其合法权益的保障和维护,同时提供更加人性化的债务纠纷解决方式,加强理财教育和风险防范,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债务风险和生活压力,确保他们能够专心履行军人职责,为国家安全和民族荣誉贡献自己的力量。
现役军人可以离婚吗?
法律分析:可以,指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且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方要求离婚的,不必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所谓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一般是指军人一方的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严重破坏夫妻感情的行为,比如,军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军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军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以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等。在离婚问题上既要依法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同时也要根据具体情况保护军人配偶的合法权益。具体说来,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如果其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都比较好,非军人一方没有什么重要原因提出离婚的,法院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原告进行说服教育,劝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关系恶化,婚姻已经破裂,确实不能继续维持的;人民法院认为确有离婚之必要的,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经其同意后可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总结起来,这些就是为大家整理的10篇有关现役军人可以离婚吗?的婚姻法律相关知识,希望能解答您的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疑虑,如果有帮助,记得点赞转发分享哦!您也可以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我们有专业顾问解答您的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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