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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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后迁户口迁移程序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取得同意;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取得开户籍证明;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4、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根据规定,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单行办法。
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离婚后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法律分析:
因离婚女方需要将户口迁出的,可以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到达迁入地后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办理迁入登记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离婚后迁户口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法律主观:
离婚后迁户口需要办理的手续为,应当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离婚后迁户口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离婚的,一方需要迁户口的,可以拿着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向迁出地派出所或迁入地派出所分别进行申请迁入或者迁出,在拿到《准迁证》后办理迁出手续。另外,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户口本以及身份证;
2、入户申请书;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后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对于离婚后迁户口需要的手续有:
1、当事人的离婚证或者是离婚判决书;
2、当事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3、现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迁出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后没有地方迁户口怎么办
法律主观:
离婚后户口没地方迁怎么办在离婚诉讼中经常遇到户口的迁移问题,因为夫妻双方一旦离婚,户口还继续挂在别人的房子里也不合常理。可是,户籍迁移首先要找一个能够落户的地方所在,依照上海市户籍政策的管理规定,没有房子将很难落户。这就给当事人户口迁走带来了难题,当事人的户口不是主观上不想迁走,而是客观上实在没有办法迁走。如果离婚后原配偶仍一直把户口挂在自己家中,能否向法院申请强迁?或申请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将户口强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认为:户口迁移问题属于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法院也无权作出强制迁移的民事判决,故当事人坚持迁移户口主张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而从《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来看,上海居民户口迁移一般都需经“申请—审批”两道手续,《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并未授权上海市公安局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强制迁移公民的户口。为此,拥有住房的一方欲通过公安局强制迁移配偶的户口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行不通的。司法实践中,关于离婚案件户口迁移问题一般都是通过夫妻双方协商解决的,协商时可以有很多办法,当事人可以通过自己义务的履行时间和对方主动迁出户口的时间相制约,来督促对方及时将户口迁出。但一旦当事人错过了协商解决户口的有利时机,再想将对方的户口迁出就很难了。就本案而言,如果女方暂时没有地方迁出户口,可以和男方协商迁出户口的时间,一旦将来迁出户口的条件成就了,再将户口迁出。至于法院是否会把户口强迁回原籍的问题,上海目前暂无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 结婚 、离婚、 收养 、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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