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无忧婚律网 2024-04-12 11:13
【摘要】常有用户问起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的婚姻法律相关疑问,今天就为您准备了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起诉时效是怎样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离婚财产的分割协议,其本身属于离婚协议的一部分。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经民政部门予以备...

常有用户问起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的婚姻法律相关疑问,今天就为您准备了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起诉时效是怎样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的分割协议,其本身属于离婚协议的一部分。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经民政部门予以备案,方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同时,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其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内容应当合法,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否则该协议中相应的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经夫妻双方签署后,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备案,则该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也不能据此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向法院起诉离婚,分割财产。

另外,若一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对该协议反悔的,则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法院查明后,确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这对于该请求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婚内离婚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婚内离婚协议的效力认定是: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的内容 包括:
1、 双方自愿离婚 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是什么,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规定的

婚内财产协议 的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实生活中,会有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 ,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起诉时效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起诉时效是一年。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总结起来,这些就是为大家整理的4篇有关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起诉时效是怎样的的婚姻法律相关知识,希望能解答您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疑虑,如果有帮助,记得点赞转发分享哦!您也可以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我们有专业顾问解答您的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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