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
复婚后再离婚,如果协议离婚有30天冷静期。
一、婚姻冷静期是多久呢
《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离婚程序中增加了30天的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流程需要多长时间,需要根据当事人选择的离婚方式,以及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如果夫妻双方对于离婚的意向、夫妻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权和债务等,能够达成一致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夫妻,在申请离婚登记后,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需要双方在30天内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通常情况下,一审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二审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六个月。上述期限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三、婚姻冷静期是多少天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离婚程序中增加了30天的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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