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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一下我国婚姻制度是如何变革的,我国的制度是在呃宪法规定下变革的。
生死相依
自人类形成以来,两性间的合作与争斗便从未止歇。这种有趣的斗争也成为人类社会机器中独具风格的一枚齿轮,将两性、氏族、国家乃至阶级的矛盾与统
一、斗争与协作的力量转化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或阻力,在历史的进程中,以并不显眼的角色发挥着潜移默化的力量。
从蒙昧到严苛——婚姻制度的进化
中国幅员广阔的国土和复杂的地貌为多种制度——包括婚姻制度——的共存提供了条件。从习以为常的婚俗到抢婚、走婚等在常人眼中匪夷所思的制度,正是我国婚姻制度演变的一幅不规则投影地图。
婚姻制度的演变最为明显的体现在于婚姻对象的选择,从母系社会的走婚制,到奴隶社会“蒸”、“报”婚制(这种制度即使在贵族阶层也一直延续到春秋时期)到严格的伦常礼教束缚下的模式化明显的婚姻制度,婚姻一方面由蒙昧走向了有序与严谨,从单纯的生物学意义越发具有了社会学意义,婚姻把社会矛盾和摩擦通过生物性的方式加以转移和释放又通过社会性的方式将其社会性和生物性的矛盾冲突转化为推动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定的力量;另一方面,婚姻对社会发展的推动力从自然作用逐渐被人类所认识和利用,并逐渐沦为人类社会的筹码,由于被过渡奴役而失去了原始推动力量,这可以认为是一种过度的、畸形的进化。
这场进化的积极意义在于通过社会性成分的加入促进了群体的稳定,使社会关系足够紧密而不至于过分复杂,并且有利于基因的优化组合。但同时,过大的社会性成分使婚姻之于一般社会活动的个性丧失,从而大大削弱了婚姻转移社会矛盾、转化社会推动力的作用。
从主导到附庸——女性势力的滑坡
婚制对阶层社会地位的反映主要体现在财产的占有权和支配权上。走婚制度是女性绝对支配地位的象征,这种支配不但在于物质财产的支配,更在于“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种姓权的支配。父系社会来临之后,女性势力的滑坡开始剧烈地加速。虽然在中国历史上,由于外族的入侵等原因,女性地位曾经产生过数次复辟,但这种每况愈下的总趋势是不可阻挡的。
奴隶社会时期,“蒸”、“报”的制度反映了一种奇妙的女性地位,一方面,类似物质财产继承的婚姻制度体现了女性逐渐沦为私有财产的悲惨地位,但另一方面,多重婚姻制度也代表了一种配偶选择的自由度,而这种自由度又被女性在这场继承于被继承的角逐中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襄夫人与公子鲍的事例就说明了这种自由度,襄夫人为了达到目的,竟然可以杀死原配偶,虽然这个例子较为极端,但也充分说明了女性的自由地位。
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女性的人格地位在伦常的支持下逐渐有所升高,配偶(尤其是元配)的地位得到道德、伦常和法律尊重和保护,但其自由度却被极大地限制。从表面上看,女性的地位似乎有所提高,但其实地位的高低应当以影响力为第一考察因素,因此人格地位的上升只能说明男权阶级统治手段随着社会发展所不得不作的进化,甚至他们会通过提高某个极小群体的女性的地位(贞节牌坊、诰命夫人)来压扎整个群体的生存发展空间。
从倾斜到倾斜——两性地位的角力
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两性的社会地位长期处于一种倾斜的状态,相对均衡的历史时期过于语焉不详而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78988e69d353161缺乏影响力,在历史和文化研究对象中并不占据重点地位。从某种观点来看,适度的倾斜是必然而且必要的,它能确保精英阶层有掌控和支配整个社会力量的自由度和权力,但倘若这种倾斜过度加强,便如同在一个封闭的匣子里灌了接近满的水银,虽然水银的体积占了绝对优势,但其流动的自由空间也变得极小。
对妇女自由度的封闭同样严重破坏了男性自身的择偶自由度。“男女授受不亲”的规则将女性禁闭在深闺,既使女性难以接触异性,同样使男性对女性的接触受到极大限制,在这种状况下婚姻的成功率和优化率大大下降,这不可谓不是一种作茧自缚。男女地位的对比对这会发展的影响可以从历代盛衰中看到,凡是能两性地位较为和谐健康的时期,如汉唐,社会稳定性和繁荣程度都令人称道,反之往往则必然存在一定社会问题和隐患。
古代社会,两性地位最强力的复辟者非武则天莫属,可惜然里终究无法悖逆社会发展的规律。武则天时代过后,女性的社会地位剧烈地衰败下去,而中国社会风尚也日益僵化失去生命力,可谓之一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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