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王浩然
如果我是二婚,我会接受他们的孩子,视如己出,因为我希望我的孩子,将来也像他的孩子一样有人疼,人心都是肉做的,真不知那些虐待孩子的人心是什么做的,如此狠下毒手。每当看到这些报道,都痛心疾恶,虎毒不食子,有的竟是亲生父母对自己的孩子下手,这些人就不配为人父母。
二婚夫妻深爱着对方的例子不在少数,但是深爱着对方的孩子这点个人目前没有见过
从男性和女性角度分别来说
1:目前我们国家的男性还是处于社会道德压迫下的当家人,一个家庭的支撑还是大多数时候由男人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国家的男人必定背负了一定的男性本身道德规范,涉及到两性的也不在少见,拒绝非处、不愿接盘等等。而原配的孩子恰恰压制了我国男性的道德规范,也压迫了男性“争强好胜”的配偶占有,身为男性深爱对方的孩子几率是很小的。
2:从女性来讲,女性天生性柔,更加感性,尤其以母性光环最为强大,如果女性二婚,如果在没有自己孩子的情况下,女性就会将原配的孩子当做是自己的另外一个孩子,假设这个孩子也具有很多优点,女性在接受孩子的程度上要高于男性,但是当女性拥有了自己的孩子后,女性就会将对方孩子身上的“母爱”慢慢转移到自己的身上。因为精力有限,女性无法分出太多的爱到每个人身上,自己的孩子没必要因为别人的孩子而委屈。如果一个孩子宁愿亏待自己的孩子,那她还有母爱光辉吗,身为母亲的光环也会暗淡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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