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船长。 发布日期:2023-07-18 05:24:02 浏览:272
翁旗同城网号 发表于 2023-07-18 07:53:37
民间借贷如果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受法律保护,即为可靠。但是,要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查看名称手续。借贷机构的名称一般由“县级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只有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政策许可下,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成立的,才可以合法使用“小额贷款”字样,办理贷款业务时可以观察其悬挂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的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以便区分。除此情况之外,借贷机构除营业执照等一般企业均需办理的手续外,还应有省金融办下发的“开业批复”,文件名称通常为“对于XX借贷机构开业的批复”。
2、其次看贷款利率收费
另一个判断标准就是借贷机构的贷款利率。小额贷款利率的上限放开,但不能多于司法规定的上限(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3、最后看联系信息。
正规借贷机构一般都会提供本地固定电话号码、具体办公地址等联系信息,并且对贷款申请人的上门拜访会采取非常欢迎的态度。
民间借贷可靠吗
案例:
昨日下午2时许,北京房山区窦店镇一小区,一名男子疑因离婚后房产纠纷,在屋内挟持前丈母娘,并用菜刀砍伤前丈母娘后,屋内起火。随后,该男子跳窗时被警方控制。目前伤者仍在医院抢救。
小区一名保安称,昨日下午2时许,物业客服接到一名女子电话,称前夫可能挟持了其母亲,要求物业尽快前去查看。“我们到现场后,拍了很长时间门,就是不给开,也听不到里面有什么动静。”物业杨姓工作人员表示,被救出的老太太,头部和颈部受伤流血。房屋起火后,老太太的前女婿打碎房屋南侧的玻璃,从4楼跳到了3楼平台上,被守候的民警控制。该男子肘部受伤。嫌疑人大约30岁左右,身材魁梧。被警方控制时,神态平静。 家属表示,后来房屋内燃起了火,特警破门而入,消防员将吕老太救出。老人除了头部和颈部受伤外,掌骨也被砍骨折。一名民警在营救过程中,也受了伤。吕老太儿子表示,涉案人此前也伤害过家里人,这是第二次伤人,“一定要走法律途径,我妈妈太委屈了。” 李女士婚前从单位全款购置了一套房改房。李女士与黄先生结婚后,该房拆迁。李女士自愿放弃被拆迁房屋产权和安置,领取了拆迁补偿款26万余元。此后,李女士花26万元重新购买了一套房屋,房屋产权证注明的产权人为李女士。夫妻乔迁新居不久,黄先生便以性格不合为由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房产。李女士虽同意离婚,但认为该套房屋属于自己婚前财产,不应分割。李女士提供了相关证据,以证明其原房屋拆迁费全款购买了新房。黄先生主张房屋系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但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
法院审理认为该房系婚前个人财产。主要有两点依据:其一,婚后所购房屋系婚前财产的一种形式转变,所有权未发生变化;其二,存取款记录、购房时间、交款证明和房屋产权证等证据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反映了婚前财产的全部转变过程。另外,该房的用途是为了满足基本生活所需的民用住宅,且房屋增值部分系自然增值,而非夫妻共同经营、投入付出后所生的投资收益,故房屋的增值部分亦属李女士个人财产;换言之,该房屋若因市场行情而跌价,其亏损亦属李女士个人财产的损失。
建议目前,由于房屋价值大、增值快,在离婚纠纷中已成为财产争议焦点。对此,为能有效证明类似上述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情况,当事人应特别注意收集和保留有关购房款的来源、银行存取款明细、购房合同中的各种单据等有效证据,以期能清晰、完整地显示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变过程。当然,夫妻双方也可在婚后就婚前房屋的权属或其增值部分等财产权属情况达成新的约定。
小 刚姑姑为了让侄子小两口儿能够安心和睦地过日子,便决定将房本上名字写为张某,赠与公证载明“将××所有的一套房屋赠与侄媳妇张某”。现二人诉至法院要求离婚,都请求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解答: 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确定只归一方外,归夫妻所有。”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一般都归夫妻共同所有。要确定房屋的归属,关键是要考察赠与合同中是否明确提出是将房屋赠与张某个人。该案中虽然在赠与公证中载明赠与对象是张某,房本上的名字写的也是张某,但是,这是基于当时房屋登记的政策规定以及小刚姑姑想讨好其侄媳的目的。其本意是想将房屋赠与侄子、侄媳一家人,为其共同生活使用,这才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也与常理相符。所以,案件所涉及的赠与房屋既为夫妻存续期间所得,且不存在除外情形,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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