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e.天空之城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什么是夫妻感情确破裂呢?法院判断男女双方感情是不是已经破裂,主要是依据4+1个标准。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这种分居要明确是因为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生活、学习等原因。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此损害赔偿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要结合一方过错大小及对另一方造成的伤害及双方的经济能力来确定
宝贝的贝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另外,提出损害赔偿,是有时间限制的,
《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美女不吃人
具体看婚姻法规定
苏勃羽
《婚姻法》第32条以“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经调解(调解是前置程序)无效,具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准予离婚:①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合”分居满2年的(因其他原因分居满2年的则不行);⑤被告被宣告失踪的。
(三)《婚姻法解释(三)》规定的两种情形
1.《婚姻法解释(三)》第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理解上注意三点:①仅适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适用。②离婚诉讼不得代理。该条属于例外规定,可以代理。③须先依法定程序变更监护人(因为变更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就是他(她)的监护人),变更后,新的监护人才能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
2.《婚姻法解释(三)》第9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该条的意思是:①男方以其生育权遭受侵害为由,在离婚时对女方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不予支持(女方有决定是否生育的自由)。②若双方因是否生育争执,导致感情确已破裂的,就达到的法定的离婚标准。
我是律师港湾的律师
上善若水
《婚姻法》第32条以“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经调解(调解是前置程序)无效,具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准予离婚:①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合”分居满2年的(因其他原因分居满2年的则不行);⑤被告被宣告失踪的。 (三)《婚姻法解释(三)》规定的两种情形 1.《婚姻法解释(三)》第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理解上注意三点:①仅适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适用。②离婚诉讼不得代理。该条属于例外规定,可以代理。③须先依法定程序变更监护人(因为变更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就是他(她)的监护人),变更后,新的监护人才能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 2.《婚姻法解释(三)》第9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该条的意思是:①男方以其生育权遭受侵害为由,在离婚时对女方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不予支持(女方有决定是否生育的自由)。②若双方因是否生育争执,导致感情确已破裂的,就达到的法定的离婚标准。 我是律师港湾的律师
开开心心
1.你们可以协议离婚,只要对孩子的抚养还有财产无争议就可以。
2.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是对上述有争议的话,那只能起诉离婚,孩子再两周岁以内的属于哺乳期原则上随女方生活,如果女方明确表示不要或是对孩子有遗弃虐待的可以随男方生活。
3.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和她没有关系的,婚后购置的属于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
4.至于存在她名下的钱只有有证据证明是你父母的才可以归你父母,如果无法证明只能算是你家的共有财产,按份分割
李永良@中微信通
你现在离婚涉及到两个问题
一是孩子的抚养,
二是财产分割。可以断定的是孩子肯定会让女方抚养的 因为孩子小,也正在哺乳期,也未满两周岁,只要女方有一定抚养孩子的基础条件并且无不良嗜好的,都得让女方抚养,并且你要拿一定的抚养费,这些婚姻法明文规定。
二是财产问题,婚后除属于个人专属财产以外共同置办的财产应为共同所有。分割的时候会照顾无过错一方多一点,你提问的时候你并没说为什离婚,关于财产也不好作答。
•﹏•文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
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几天左右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5,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若一方现在经济条件较差,法院会让另一方适当帮助。
6.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家暴方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且在分财产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
徐国录
如果离婚则婚后获得房产要分割。如果有其他财产在名下,则建议先设法取回后离婚。如没有准备好,建议考虑先不同意离婚。
缘
听说北京中嘉律师事务所处理离婚官司很有名,同事离婚就是找他们给处理的,给争取到不少财产份额,还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想知道更多可百度了解。
肉小萌
法火监理网的离婚律师比较靠谱,你去那咨询咨询߅他们合作律师都是各领域的大律师,成功案例多经验也丰富。
ペ青柠檬*
法律分析: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
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北京律师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5000元左右,因此,如果律师收费在这个范围之内,笔者认为都应当算是非常正常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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