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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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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sir
极致
一、如果你们没有登记结婚
1994年2月1号以前同居的,举行结婚仪式并周围邻居也认可是夫妻的,有事实婚姻一说,你们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19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的,一律按同居关系处理,单独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会受理。但并不影响处理你们之间的子女抚养和财产纠纷,但案由是【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
二、如果你们已经登记了,但结婚证遗失了
你们可以补个结婚证。而且这个当地民政部门都有档案,你也可以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去婚姻登记处调档,这个婚姻登记处证明就相当于结婚证的效力
老饺
不知道你是结婚证遗失了还是根本就没有进行结婚登记?
如果遗失了,那需要到街道民政部门去开个证明或者补办,然后才能去离婚。
如果根本就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那根本就无需离婚,因为根本没有结婚。
娜
哦~
那你要先补一张了。
依旧...微笑
民政局有低的
秋风
既然没有就不用离
剑气箫心
首先看你们是什么时候结婚的,1994年2月1日前,结了并符合结婚条件的,没领证,那是事实婚姻,法律保护的。之后结了婚没领证,那法律上是不承认其婚姻关系的,是非法同居。
再有,看你们有没有小孩,不管婚姻关系合不合法,小孩都是法定继承人,是受保护和有抚养义务的。
按照上面的,不符合事实婚姻,那就直接一拍两散,符合的,那要去办离婚手续的。有小孩的话,抚养问题也要协商好。
至于别的财产方面,也是和上面一样,符合事实婚姻,就按婚姻法来办,不符合,那就当和普通朋友合伙人之类处理财产纠纷处理那么办。
忠義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没有结婚证属于非法同居,参照上面的原则处理。
神马都是浮云,问问感情有木有!!!
婚姻有风险、结离须谨慎
抬头望望天空
1、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2、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3、如果不是事实婚姻的话,那么应该怎么办? 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淡莫然
这个应该视情况而定,如果没结婚证也没有孩子,那就协议离婚,也不用走什么法律程序,毕竟没有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没有结婚证的想离婚只要双方谈好就各自安好,互不打扰就行。
阳光
想离婚却无法提供结婚证,大致有这么几种情况,
一是当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而没有结婚证,
一是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或者结婚证被另一方藏匿;
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如果另一方将结婚证藏匿,去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时不要说是被藏匿,告诉工作人员说结婚证丢失。
另外,除非非法同居的一方或双方有配偶,否则起诉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或起诉要求解决孩子抚养问题的,法院受理。
石阶朝上
没有结婚证就不需要离婚啊,因为你想离婚一定是想断绝夫妻关系,但是如果你们没有结婚证话,在法律上你们不是夫妻关系,也就不需要离婚
装着宝时捷发动机的拖拉机
办理离····婚和手续,需要离异双方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各自证件照片,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没有结婚证,需要你爹妈先补办结婚证,才可以办理离异手续。
财产分割,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如果你爹妈是这个时间同居,属于事实婚姻,财产属于婚后共有,可以离异后平分共有财产!
如果是之前同居,不算夫妻,不需要办理离异,大家都是单身自有人,财产和住房,在谁名下,就是谁个人财产。
王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双方在一起居住生活至今,属于事实婚姻,即使没有领证,也是夫妻。两人过不下去了,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没有领证,也不是夫妻。如果两人过不下去,法院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龙的传人
没有结婚证不存在离婚;
我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是否符合婚姻法的实质婚姻关系要件。之后,必须补办登记,否则不受法律保障
小雏菊
没有结婚证是不存在婚姻的关系,同时也是不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来去自由,小孩归谁抚养,这个两个人去协商来决定的
子夜~顺联动力
你好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 何来离婚 不受法律保护 直接分手就行了 望采纳
理想
额,那应该不需要离婚,直接分手就可以了
。。。
以上视频内容为家理律师事务所马赛男律师针对《离婚时,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视频中讲解离婚时如没有结婚证,首先要分清是没有领取结婚证还是领取了结婚证,因为外在因素找不到结婚证,这两种情况要区别对待。
韓善科
直接分手自己走自己就可以了
陈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举办婚礼后没有领取结婚证,将会构成事实婚姻,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即可;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后没领结婚证生活在一起属于同居关系,直接分手即可。
沁
对于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并要求法院对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对于同居关系,男女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处理。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因共同生活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对于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并要求法院对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对于同居关系,男女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处理。男女双方只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非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能够分清财产性质及归属的,确定为个人所有;不能分清财产性质及其归属的,参照共同财产处理和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
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晴耕雨读
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在夫妻决定离婚后,在尽量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引导其慢慢接受这个事实。最后建议委托律师参与,正确解决法律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
上善若水
没有结婚证的想要办理离婚,应当先去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两人属于同居关系,可以自行协商解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二人可以通过协商来进行分割,若是协商不成的,法院会依法判决。男女双方若是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