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贷怎么转给另外一方

丹妮子

丹妮子

1、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3、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5、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夫妻共同买房时需要注意什么?1、办理手续证件要齐备

办理房产共有的相关手续需要带齐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购房合同,证件带齐才能顺利的办理好相关的登记手续。

2、买房时必须夫妻双方到场

买房过程中会有很多签约的流程,不管是签订买卖合同、银行贷款合同、房屋过户等手续,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

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3、要提前约定好房产的份额

有些夫妻即使婚后也会将财产分清楚,以免日后纠纷,所以这类夫妻在买房前一定要约定好个人占比,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写清楚,以免日后因为房子分割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4、分清主贷人和次贷人

夫妻共同买房在签银行贷款合同时也是大有讲究的,一定要分清主贷人与次贷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选择夫妻双方中收入较高稳定的一方作为主贷人,同时也要注意年龄的限制,因为银行贷款对于贷款人的年龄是有一定要求的。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金茹

金茹

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过户就比较好办理了。按照正常的过户手续办理即可。

房贷转还是非常方便的,你们的离婚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就直接在离婚协议当中谢明,房子归谁,房贷谁还,然后你们夫妻之间更换房产的名字也是非常简单的,可以直接地,随意地进行改名,而且基本上是没有任何费用的。如果说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的,那么法院判过的离婚裁定书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你们拿着离婚证和协议,户口本到银行去办理就可以了,这个前提房子的获得方必须要有还款能力的,需要单位去给他开出他的工资,证明贷款就可以办上,但是有一点不好的就是虽然说房子转到他的名下了,但是你们两个人都有房贷记录。也就是说你下次再买房子的话,可能就会算上是你的二套房,二套房,如果想要再次贷款的话,可能贷款首付要高,利率可能也会高。

有房贷的夫妻离婚程序有哪些:


1.首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非常简单,只需要你们在你们的离婚协议当中注明上你们这个房产最后归谁,房贷归谁偿还,只要拿着这个东西去办理离婚,然后再到房产部门,把房子的名字给改过来,改成一个人的,接着到银行去办理贷款手续就可以了。


2.如果是协议离婚不行,诉讼离婚的话,跟协议离婚也是一样的,因为诉讼离婚,法院也会对房产进行判决,判决生效之后,它的法律效力跟离婚协议书是一样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上一篇:北京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下一篇:司法解释三关于离婚时不动产分割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北京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