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贷款买的期房,然后离婚了,没做财产分割。房子是我俩的名字,现在她有义务换房贷吗?

刘楚玉

刘楚玉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期间的收入,没有另行约定的,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所以,

1、房贷属于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2、首付部分的房屋产权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Rachel

Rachel

有的 只要是房本名字上有对方 就需要的

蓝若棂

蓝若棂

房子是离婚之前贷款买的,而且是两个人的名字,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虽然离婚了,但是财产没有分割,双方仍有还贷的义务。

但实践中很多这样的情况,离婚后往往都是由主贷人一个人进行偿还。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再次起诉对财产进行分割,而对于独自还贷的部分可以要求从对方的房屋份额中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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