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小青年
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双方离婚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定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_^*田田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能力的可以给予一次性帮助,具体数额由法院裁定。
云深无迹
不需要啊 有不是恋爱了还要分手费 只是你的财产得平分
宁静致远
她真狠心,连女儿也不要,要是我,才不赔呢
清风叙来
按照婚姻法规定,如果对方生活困难,你可以给予适当经济帮助,而不是赔偿。她有劳动能力有工作(不管是否是正式工作,况且现在都是合同制),能够养活自己,你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没有赔偿的必要,离婚后你只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而没有按月支付她生活费的义务。
《婚姻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十条【补偿】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适当帮助】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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