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该房屋属于婚后购买,且是由一方家长出资给对方买房,其性质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虽只登记在男方名下,但如果对方父母在购房时未明确只赠与给男方一人,则其包含了女方的一半权益。因此,即便是房屋置换,产权仍属于夫妻共有,除非有书面协议约定其它归属。如果最终双方离婚的话,该房屋分割应一人一半,即由一方要房,向另一方给付一半产权的折价款。
法律依据有:
《婚姻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以上建议供参考。
北京 范林刚律师 专业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