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1041条内容

霞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一、离婚上诉流程如下:


1、准备起草起诉状;


2、准备其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的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其开庭传票;


7、法院开庭;


8、法院依请求做出判决且宣读其判决书。


二、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起诉离婚:


1、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起诉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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