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炭上的一滴糖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 、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住房补贴 、 住房公积金 ;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养老保险 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根据《 民法典 》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 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