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为共有吗

为尔而来

为尔而来

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按共有处理,由当事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上一篇:夫妻婚内协议上房产归个人所有的意思

下一篇:老婆第三次起诉离婚,我不想离,有什么办法吗?还欠外债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北京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