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
已经同居。但是分手。彩礼还是可以要回来的。因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没有结婚的彩礼就应该返还。现在他们只是在一起同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就不属于合法的婚姻。也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彩礼还是应该可以要回来的。但是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判决大部分彩礼须要归还。毕竟两个人在一起同居了。可能有一小部分彩礼不用归还。其实需要归还的不光是彩礼。还有其他一些节日给的红包。购买的车辆等等,都需要归还的。
文中的林某某与陈某某是经人介绍后认识的,所以他们之前很有可能互相没有了解,那么这8
8.8w的彩礼就不是赠送的形式赠予女方,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对女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起诉并追回之前所收的彩礼。
况且就我个人来看,嫁女儿不是卖女儿,8
8.8w彩礼不是一个普通家庭可以承受的起的,彩礼可以收但只要收个形式就行了 例如
8.88w或
6.66w,这种情况男方不得不去贷款来支付所谓的彩礼,那么结婚后女方就有可能和男方一起背负巨大的债务,试问这样真的对女儿好吗?所以依我看来,我们应该全面打压这种天价彩礼的行为,如今后再发生类似“骗婚”“骗彩礼”现象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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