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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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法定原因是:


1、男小于二十二周岁,女小于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3、双方非自愿结婚;


4、一方或双方具有医学上不宜结婚的疾病;


5、婚姻无效的其他法定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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