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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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 离婚分配解决经济适用房怎么分配,离婚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一方 夫妻个人财产 还是 夫妻共同财产 。 那么,哪些情况下,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夫妻个人财产,哪些情况下,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 办理产权证 ,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 一方个人财产 ,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 夫妻共有财产 ;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确定了法定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归属后,经济适用房 离婚怎么分配 的问题就解决了一半。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 离婚房产分割 的原则,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如果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则离婚经济适用房归个人所有。当然,夫妻协议经济适用房归谁的,按照协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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