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
本离婚律师发现很多当事人在判断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问题上都会用分居多长时间来衡量,并基于此决定是否现在就向法院起诉离婚。甚至还有些当事人误以为只要分居满两年则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连起诉和判决都省掉了。
针对上述问题,本律师着重谈谈分居与起诉离婚的关系问题。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同时还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首先,有上述可知:分居时间的长短与是否可以起诉离婚并未关联。只要您决定离婚,无论是否分居,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分居时间越久,法院准予离婚的几率越大。这个道理很简单——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多年,基本上形同陌路了,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失去意义。虽然道理是如此,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并非分居满两年就一定会获得离婚判决。其中还有需要法官需要考虑的因素。也就是说:即便你们分居已满两年,也仍然可能被法官判决不准离婚。
最后,本婚姻律师要给大家分析一下上述法条,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凭以往的法律规定及本律师的诉讼经验来看,第一次起诉离婚至法院做出不准离婚的判决,期间往往会经过三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此后原告需要等经过半年的时间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诉讼往往会获得离婚判决,前后总共需要约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现在根据新制定的这个法条,即便你在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仍然会因为不符合“双方又分居满一年”这个标准而被驳回。这种规定无疑增加了当事人的离婚难度。立法者的用意无非是压制离婚率,但实际效果有待实践来检验。并且凭本律师的经验来看:这个离婚障碍还是有可能被绕过的,所以其实效果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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