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如梦
离婚起诉状,女方应写明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因为关系到是否能离婚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被告的个人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王玲花
离婚起诉书的书写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首先写明标题离婚起诉书;
(2)其次,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现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及婚姻状况,诉讼请求、抚养权以及抚养费,财产分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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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λ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指间流沙
女方离婚起诉状应当按照以下内容写:
1、女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男方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女方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离婚相关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还有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桂馥兰香
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欣怡
原告:×××,女
/
男,
(
民族
)
,××年××月××日生,住××市××区××
路××号××房,电话:
......
被告:×××,女
/
男,
(
民族
)
,××年××月××日生,住××市××区××路
××号××房,电话:
......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
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
(
从年月起至
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
(
见
清单
事实和理由
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
合下,
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
子×××。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
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
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
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
互相照顾,
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
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
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
;
苦了,无人知晓
;
病了,自己照顾自己
;
受
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
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
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