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相依
法律分析: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在北京登记结婚,必须要有一方是北京户籍居民才能办理。
办理条件:
1、婚姻当事人双方均为北京人,或者一方为北京人,另一方为内地其他省市居民、港澳台居民、出国人员或外国公民;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双方均无配偶;
5、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依据:《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规定》第二条 本市居民同外国人、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的婚姻登记,由市民政局办理。
本市居民同本市居民的婚姻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办理;本市居民同外省市居民的婚姻登记,由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