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qie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雷克萨斯
你好,这套房是你婚前个人财产,与女方没有关系,若离婚不需分割给女方。
心静如水
该房产属于您婚前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参与分钱
清儿
这房子产权权益归你个人所有,因为属于你婚前购买个人财产。但是,是你名义婚后再还贷,那么,婚后用于还贷的钱款女方有一半权益,以及婚后还贷起该住房增值部分权益,女方也有一半。但是你又说婚后还贷实际出资人是你父母,那么这个钱就属于你父母对这房子的债权,这个和产权是两回事。离异的话,房子铁定归你,你需要支付给女方一半的拿了结婚证起的还贷款项,还有自婚后还贷起,该住房增值部分权益。你和你女人再一起归还,拿了结婚证起你爹妈给你们出的还贷钱。没有还清的贷款,属于你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