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好
对你这样跨专业的人来说,多看几遍也许才能有些感悟。千万不要报着总是时间还充裕这样的思想,先抓问题的主要矛盾
易
都是看个人性格的说 还有一些客观因素
Aaronืฎ
与现行《婚姻法》相比较而言,《婚姻法(修正草案)》对夫妻财产的规定更为具体,这是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相一致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夫妻之间的财产结构变得更为复杂。既有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也有夫或妻一方在婚后接受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既有家庭一般财产,也有夫妻所经营的企业财产等。夫妻财产的结构越来越复杂,财产的金额也越来越大,夫妻双方当事人对于财产的争议也越来越激烈。因此,进一步完善夫妻财产制,如采用夫妻约定财产制,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采用夫妻约定财产制,也就是说,夫妻财产并非全部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除另有约定外,既有共同所有的财产,也有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从事经营活动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归夫妻一方所有。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使用、管理、经营较长时间的,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至于共同使用、管理、经营的时间,可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的不动产经过8年,动产经过4年,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这样的规定,既保护了夫妻一方婚前财产所有人的利益,也维护了夫妻中另一方的利益,同时也便于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