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在结婚时未办理结婚手续,不到一年男方要求离婚,女方应该返还彩礼钱么

恋亲恩

恋亲恩

首先双方婚姻无效,谈不上离婚,因为一方未到法定婚龄。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所说的情况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所以应当返还。

濤濤

濤濤

不返还,男方要求的不退还,如果你女方要求的话,就应退还,所以从习俗上讲不退还,

双全 mosse

双全 mosse

没有办结婚证,在法律上就不构成婚姻关系

所以两个人的经济就是独立状态

不存在谁欠谁的或者共同财产之类的

彩礼钱这个东西如果当初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收了彩礼钱而且出现什么状况的时候要返还的话,完全是可以无视的。

可以说这是一个无理的要求,不受法律保护的。

完全可以不退

ly

ly

没有结婚登记法律上就不承认已婚

至于彩礼可以不还

天地无声

天地无声

在以前她他们这是未婚先同居,是犯法的,

小川

小川

订婚的聘金也就是彩礼,是受法律保护的。

根据以下法律规定,订婚的聘金也就是彩礼,是受法律保护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也就可以肯定的讲,你所说的订婚的聘金也就是彩礼,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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