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天缘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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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要根据以下因素决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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