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女方不把户口迁走怎么办?

姚建林

姚建林

离婚后,一般来说户口或房产等财产问题是需要双方协商处理的,如果女方不愿意把户口迁走,你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 与女方协商:首先,你可以与女方协商,尽量达成共识并加以解决。如果女方有不愿迁出户口的原因,你可以先了解一下原因,努力沟通、理解和妥协。


2. 寻求律师帮助:如果和女方协商无果,你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法律建议和帮助,并代表你与女方协商解决问题。


3. 前往公安局处理:如果女方一直不肯迁离户口,你可以去当地的公安局申请强制迁户口。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与女方已经离婚,公安局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助你处理此事。

最后,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需要以理智和理解为前提,尽量避免情绪化的冲突升级,通过积极的方式处理问题,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

中医跌打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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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后女方不愿意把户口迁出去,这可能会给男方造成一定的困扰和问题,例如无法再次婚姻登记或者造成其他人员和事务的纷争。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向相关的政府部门或者法律机构咨询和申请相关的解决方案,例如可以向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注销之前的婚姻登记信息,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向法庭申请房产、子女抚养权、财产等涉及户口迁移的问题,让女方迁出户口。但是,这需要男方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程序,并遵循相关的程序和规定,避免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造成额外的麻烦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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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户主可以凭身份证、本人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管理机关说明情况,申请给对方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对方一人名字户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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