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妹
问:共同买的房子,房贷一直是女方还,离婚的时候怎么分?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离婚时候财产怎么分割,需要弄明白什么是个人财产,什么是共同财产。
婚前双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双方的收入在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属于共同财产。
那么,房贷一直是女方还款的情形下:
如果女方还款所使用的钱是女方婚后的收入,婚后收入的钱是共同财产,那么还款的这部分房产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如果女方还款所使用的钱是婚前的财产,或是是女方父母单独给女方的,这样的财产都属于女方个人财产,那么还款的这部分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换个角度理解下,为什么婚后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呢?
比如女方的工资用于还房贷了,男方的工资用于生活的日常开销。
那么,不能离婚的时候,谁还的房贷就是谁的了。
这样的结果是负责生活开销的一方看起来会吃亏的。
所以,法律规定婚后的收入都是共同财产的,男方和女方的收入都是一样的,都是共同财产。
宋怀成
法律分析: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房屋,房贷若是由女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偿还的,离婚时房屋首付款部分由双方均分,已还贷部分则属于女方所有。若是房贷由女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由双方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