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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结婚,指的是只要事先签订并遵从协议,男女就可以同去登记结婚,开始“名誉夫妻”的生活。协议结婚虽然在结婚证的取得和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内容却是空洞的,违背了夫妻生活内容必须真实、自愿的原则,所以这一纸证件没有法律效力,只是通过合法的形式掩盖不合法的目的。
概述
协议结婚,在一些地方已悄然出现了“协议结婚族”,只要事先签订并遵从协议,男女就可以同去登记结婚,开始“名誉夫妻”的生活。协议结婚虽然在结婚证的取得和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内容却是空洞的,违背了夫妻生活内容必须真实、自愿的原则,所以这一纸证件没有法律效力,只是通过合法的形式掩盖不合法的目的。
产生原因
1、既然有人想出“协议结婚”这个名堂,说明它也很符合现在日益壮大的单身族的心理需求:孤单时也希望有人陪,但不希望因为结婚断送了自己拥有的自由空间,真是“鱼,我所欲;熊掌,亦我所欲也”。
2、也许现在的人工作忙碌,生活自得其乐,以为自己的小圈子已经画得很圆了;也许现在的人害怕被伤害,不肯付出和牺牲,那自然没有收获。一些铁了心的不“不婚族”,竟想出“协议结婚”的招数来应对父母和社会的压力。但是如果“协议结婚”族能够把这份协议履行得很好的话,那么他们也应该有能力经营好真正的婚姻。其实婚姻正是两个人的一份约定,结婚证便是一份协议书,这份协议里如果有了宽容、信任和责任的条款,我想它的期限会是一辈子。
存在现象
协议结婚,有结婚之名,而无结婚之实;免了父母的絮叨、旁人的眼光,依然可以过自由自在的“单身贵族”生活。如此有“权利”无义务,听上去的确很美。不过仔细思量,有些麻烦事不能不理: 协议结婚访谈
1、“协议”的对象肯定不是马路上拉个乞丐就能混过,家人的“火眼金睛”亮着呢,不说郎才女貌,起码也要貌似匹配。双方还要没有“私心杂念”,坚定“不婚”的信念。就这一条,就得“知根知底”的人才好行事,其考察难度之高,真不比找结婚对象容易。
2、尽管是不堪周围压力“协议结婚”,但为掩人耳目,还得有“伪夫妻”之形式。大活人不可能如空气,同在一屋檐下,日久则可能生情,若你情我愿倒也成全了美事;可若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尴尬的双方还要抬头不见低头见,这日子可怎么能过得安生啊。一度曾号称流行的异性合租终难在中国推广也是一证据。
征婚方式
“亲爱的,我们结婚吧!”曾几何时,这句浓缩着甜蜜与责任的话,多少会让人有些心灵的悸动。作为爱情马拉松的终点,结婚被视为一辈子的事,慎重得容不得半点儿戏。而如今,这套理论是否还能把守人们的婚姻观?日前,在西安一家交友网站上,一女性网友发出征集“协议结婚”对象的帖子,期望在没找到如意郎君的情况下,找个同病相怜者结婚,做对有名无实的“名誉鸳鸯”,只需在探望父母或亲友聚会时扮作恩爱夫妻携手出席派对,平日则互不干涉。
征婚条件
有责任感,能与我共同演绎婚姻家庭中各自的角色,而且必须让双方父母亲友认为我们很幸福;双方领取结婚证后,夫妻身份只是有名无实,其间应严格遵守互不侵犯的原则,不用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与责任;双方可以拥有各自的生活空间和独立的行事自由;协议生效期间,参与共同活动的开销应一起承担。
在西安一家交友网站的这个帖子里,发帖人leaf将“协议”定得很周密,所有应征对象必须在认同以上条款的前提下才能约定见面,而之所以要用这种方式谈婚论嫁,leaf也道出不为人知的苦衷:身为职业女性,整日忙于工作,因迟迟遇不到合适人选,年龄超过30岁却仍待字闺中。“父母为我的个人问题整日愁眉苦脸,我又不愿随便找个人嫁了而委屈自己,何不找个和我有同样心病的人结婚,不用被爱情所累,既能给父母安慰,又可以继续寻找意中人。”
怀揣着这样的想法,leaf说自己不得已出此下策。发帖近半月来,尽管已有三四位男士通过QQ应征,但直到目前还是没有遇到合适人选。
存在弊端
心理上逃避
“协议结婚”理论遭到不少网友的反对。网友“重庆森林”认为这样的出发点是“自私”的,“再迫不得已也不能用婚姻作挡箭牌,拟订协议更是对婚姻玩世不恭的表现。”在众人的声讨中,也有人声援leaf,“我能体会她的苦衷,因为我也处在同样的困境中。”网友active对leaf表示同情,她认为一纸协议换来一张名正言顺的结婚证,夫妻之间并没实质内容,不会给当事双方造成无法弥补的心灵和肉体上的伤害,又可以让父母安心,此种方式值得借鉴。
‘协议结婚’的理论可以被理解,但实质上是一种自欺欺人的逃避。一家心理研究机构的工作人员陈韶颖说,近年来,很多来做心理咨询的人都透露出对婚姻的恐惧,女性多于男性,特别是28岁至40岁左右的职业女性,要强、自立的她们常常为了事业而荒废了爱情,在父母亲友催促和工作压力的双重打击下已身心俱疲,从而产生“协议结婚”的念头,以搪塞家人、聊以自慰,但实质上还是在诓自己。 闪婚夫妻婚后5天闹离婚
法律上无效
广州已悄然出现了“协议结婚族”,只要事先签订并遵从协议,男女就可以同去登记结婚,开始“名誉夫妻”的生活。有人称这是两性关系新格局,可谎言一旦被戳穿,他们的关系该如何界定? “领了结婚证,就有了形式上合法的夫妻关系,但由于自行拟订的协议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双方也没有真正的夫妻生活,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所以这场婚姻实质上是无效的。”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郝士锋认为,婚姻要具备合法性,必须保证形式、内容、取得三方面的合法,“协议结婚”虽然在结婚证的取得和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内容却是空洞的,违背了夫妻生活内容必须真实、自愿的原则,所以这一纸证件没有法律效力,只是通过合法的形式掩盖不合法的目的。
道德约束
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给婚姻登记程序“松了绑”,免去单位证明,当事双方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就可以登记,但政策上的放宽也引发了人们思想上的解禁,有人认为“协议结婚”已经越过道德的边境,婚姻是否还能固守那份神圣,谁能为它把最后一关?“没人能替双方把关,惟有靠良心和道德标准约束自己。”西安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负责婚姻登记工作的张源说,简化程序后的婚姻登记实行的是个人负责制,如果出现重婚、骗婚,甚至是协议结婚,最终只能靠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现在许多等候婚姻登记处登记新人比2008年同期增长的数据,让人欣喜让人忧,在这里面到底有多少人把本该神圣的婚姻变成了一场戏谑的游戏,以协议来换取已婚的身份,继续着自欺欺人的婚姻生活。充分体现人性化的婚姻自由,登记结婚实现了“零障碍”。面对“协议婚姻”的出现,结婚如果仅靠道德标准来约束,还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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