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非鱼
法律主观:
1、协议离婚也叫“ 双方自愿离婚 ”,是指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 解除婚姻关系 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
一是当事人双方在离婚以及子女和财产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
二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 办理离婚登记 ,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
2、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 办理协议离婚 ,更不允许他人冒名顶替 办理离婚手续 。有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情况的, 婚姻登记机关 要对行为人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错误和违法性,驳回离婚请求,不予登记。
3、为了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离婚当事人 可以找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委托律师代 写离婚协议 ,律师也可以代理双方的离婚事宜,只是到民政部门办手续时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该民政部门办理。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 (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