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伟超
婚姻登记事项
曹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业务范围
办理婚姻登记(结婚|离婚)
补发婚姻登记证
. 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 宣传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 双方均无配偶。
2 双方自愿结婚。
3 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 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 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 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7 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 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
2 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 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双方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意见一致。
5 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6 双方持有本人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发证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
1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依然维持该状况的。
2 当事人持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
3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委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当事人办理过结婚或者离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者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曹县婚姻登记处地址:曹县火车站西500米
咨询电话:0530---3319969
举报电话:0530---3319986 3319969
邮编:274400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