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帮买房的出资属于个人财产

提问人:穆。     发布日期:2023-05-17 15:16:07     浏览: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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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只有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双方应当签订买房协议,明确买房的财产归属,以及婚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规定。

随遇而安     发表于 2023-05-17 17: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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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及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子女买房,父母的出资该的定性

面对当今居高不下的房价,不少年轻夫妻在买房时,父母都会给予一定的支持,比较常见的方法是:

首付款由年轻夫妻一方或双方的父母资助,银行按揭由小夫妻自行归还,房屋产权登记在小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

如果几年后夫妻离婚了,资助房款的父母是否有权要回房款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最高院的解释”)第22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以下简称“上海高院的解答”)对该解释作出了更为具体详尽的解答:

“我们认为,条文中的”应当认定“是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当然,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

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由此可见,我国在审理婚姻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将婚后子女购房时父母的出资,以认定赠与为普遍原则(不需要特别的证据),认定借贷为例外(由主张是借贷关系的一方举证,且证据的形成应当是在离婚诉讼前而非离婚诉讼中);

以认定为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为普遍原则,认定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为例外(需要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或有其他明确的意思表示)。 笔者认为虽然“上海高院的解答”比“最高院的解释”更加具体和具有可操作性,但是其仍然无法脱离“没有其他证据,就认定为是赠与”的原则,该处理原则显然与我国《合同法》中关于赠与的规定不相一致,也不利于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我们中国人非常注重情面,亲人之间的经济往来,即使大家都心知肚明是借贷关系,也不一定会写借条。

以现在的房价而言,老年人在子女购房时的资助往往都是上万甚至几十万,这可能是他们一辈子的心血,而当小辈的婚姻解体时,由于拿不出当时写的借条,这些老人们不但要承受精神上的痛苦,还很可能蒙受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但是,鉴于目前的司法解释就是如此的规定,因此,奉劝善良的老人们,在拿出巨资帮助儿辈时,除非你已经确定自己是将该款项赠与给子女或及其配偶,否则,请务必要求子女及其配偶出具借条!

子女买房,父母的出资该的定性

子女买房,父母的出资该的定性

面对当今居高不下的房价,不少年轻夫妻在买房时,父母都会给予一定的支持,比较常见的方法是:

首付款由年轻夫妻一方或双方的父母资助,银行按揭由小夫妻自行归还,房屋产权登记在小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

如果几年后夫妻离婚了,资助房款的父母是否有权要回房款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最高院的解释”)第22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以下简称“上海高院的解答”)对该解释作出了更为具体详尽的解答:

“我们认为,条文中的”应当认定“是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当然,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

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由此可见,我国在审理婚姻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将婚后子女购房时父母的出资,以认定赠与为普遍原则(不需要特别的证据),认定借贷为例外(由主张是借贷关系的一方举证,且证据的形成应当是在离婚诉讼前而非离婚诉讼中);

以认定为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为普遍原则,认定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为例外(需要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或有其他明确的意思表示)。 笔者认为虽然“上海高院的解答”比“最高院的解释”更加具体和具有可操作性,但是其仍然无法脱离“没有其他证据,就认定为是赠与”的原则,该处理原则显然与我国《合同法》中关于赠与的规定不相一致,也不利于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我们中国人非常注重情面,亲人之间的经济往来,即使大家都心知肚明是借贷关系,也不一定会写借条。

以现在的房价而言,老年人在子女购房时的资助往往都是上万甚至几十万,这可能是他们一辈子的心血,而当小辈的婚姻解体时,由于拿不出当时写的借条,这些老人们不但要承受精神上的痛苦,还很可能蒙受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但是,鉴于目前的司法解释就是如此的规定,因此,奉劝善良的老人们,在拿出巨资帮助儿辈时,除非你已经确定自己是将该款项赠与给子女或及其配偶,否则,请务必要求子女及其配偶出具借条!

子女买房,父母的出资该的定性

案情:

何某与钱某经朋友介绍相识,双方见面后很快确立恋爱关系。在二人相识一个月后,何某正巧看中一套房屋,准备购买。原本何某想自己承担全部房屋首付50余万元,可钱某提出,自己家愿意出资10万元,何某想想也不错,所以就同意了钱某的请求。于是,何某父亲在购房当天,用自己存下的养老钱为儿子付了40万元的首付,女方当天自己支付10万元。

婚后,两人感情开始还不错,后来,因为带孩子上双方父母产生了很大的分歧,加之钱某在生完孩子后对孩子照顾不够,一心扑在工作上,对家庭付出较少,另外钱某与别的男性之间有一些暧昧关系,各种问题最终导致双方的婚姻出现了裂痕,何某起诉到苏州工业园区法院要求离婚。

广州朱俊凯律师分析: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何某与钱某均对离婚表示同意,但双方之间就婚前共同出资的房产该如何划分,无法达成一致。

因为房产虽是婚前购买,但是在二人婚后取得的房屋产权证,登记为何某及钱某共同共有。何某认为,该房产虽然登记的是共同共有,但婚前自己出资较钱某来说多的多,所以在离婚时,应该考虑到这样的份额的比例,在分割房产时,自己适当的多分得一部分;另外,何某支付的首付款系其父亲支付,何某称,这钱是其借父亲的,要求法院按照借款先归还父亲后,再在双方之间进行分配;而钱某认为,虽然何某出资较多一些,但房产证上并未对份额明确,应当视为何某对自己的赠与,该房产应当二人平分。

法律解读:

我国物权法对不动产(房产)采取的是登记要件主义,即根据房屋产权的登记信息来确定产权所有人。所以,法律上来说,该房屋系何某及钱某共同所有。

另外,如果何某在当时购房时,考虑的周全一点,给他父亲出具一张欠条,那么在他离婚之时,他父亲本可以起诉要求归还借款,这样就可以更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婚前出资买房需谨慎

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关情况。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据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13日起正式实施。重点对结婚登记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解释称,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

解释指出,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

婚前父母单方面赠与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前个人按揭的部分也属于个人财产,而婚后按揭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是男方的父母出资买的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女方父母出资,那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姜丽萍     发表于 2023-05-17 17:40:04

离婚后房子按照以下规定分配:
1、房产增值部分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3、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的: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HYQ是清     发表于 2023-05-17 17:40:13

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张道明     发表于 2023-05-17 17:40:23

婚前父母出资买的房,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徐烨     发表于 2023-05-17 17:43:55

婚前父母出资买的房,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Orange     发表于 2023-05-17 17:43:57

婚前买房,结婚后房产证在夫妻头上男方死了,男方父母出资的买房,分割时父母有份吗?

人生如梦     发表于 2023-05-17 17:48:23

父母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房产证上有几个名字?如果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只有出资方子女的名字,属于个人财产。

刘小妞     发表于 2023-05-17 17:51:32

如果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只有出资方子女的名字,属于个人财产。

爱_直至成伤     发表于 2023-05-17 17:51:32

没有你父母的,你父母出资帮你买房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宋传杰@北京米扬丽格整形     发表于 2023-05-17 18:00:27

你好 收集相关出资记录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身不由已     发表于 2023-05-17 15: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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