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原配有权利向小三追回财产吗

提问人:witness。     发布日期:2024-03-07 06:44:02     浏览: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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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原配追回给小三的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证明给小三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一、离婚之后原配怎么追回给小三的钱?

提起诉讼就可以了,但是理论上讲是可以的,就是证据方面不太好取证。男方未经妻子的许可,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妻子可以申请确认赠与无效,需要要求返还财产,并且法律是予以支持的。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中,当遇到配偶将财产赠与小三,致使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积极收集证据,以小三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2.根据法规定,赠送给小三的钱款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未经对方同意便擅自做主,事后也没有得到对方的认可,所以这样的赠与协议无效,小三应当全部返还钱款。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小三会赔偿损失吗?

一般不会赔偿损失;因一方外遇导致离婚的,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我国法律未规定妻子可以追究第三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无法要求第三者赔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 赔偿诉讼。

离婚是属于两人个的事情,就算一方出轨那么所要赔偿的应该是属于过错的一方,而不是找其它的人来赔偿,所以,在发现对方有出轨的行为,那么一定要找好证据,这样法院才会支持自己的做法,开始受理自己的案个,让自己得到该有的赔偿。

原配向小三追回财产直接去法院吗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中,当遇到配偶将财产赠与小
三,致使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积极收集证据,以小三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根据婚姻法规定,赠送给小三的钱款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未经对方同意便擅自做主,事后也没有得到对方的认可,所以这样的赠与协议无效,小三应当全部返还钱款。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原配有权利追回给小三的合法财产吗

丈夫为小三买房 房产证写的小三孩子的名字,原配仍然可以追回房产。这是因为,丈夫给小三买房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大额的财产是需要双方共同达成一致来支出的,丈夫偷偷的用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买了房子,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违反了道德规范,完全可以要回房子。

想要要回房子,通过起诉的方式要回即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定是他用了你们的共同财产,而不是他自己的个人财产,如果是他自己的个人财产的话,是要不回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小三有孩子原配可以追回财产吗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 请求损害赔偿 。小三作为婚外第三人,导致对方离婚的,可以视作受害方婚姻关系里的过错方,原配有权向其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出轨一方与婚外第三人进行婚外情时的支出,原配有证据证明出轨方使用的是 夫妻共同财产 的,有权向婚外第三人追回,可提供的证据包括:婚外第三人的自述、照片、视频、消费发票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 与他人同居 ; (三) 实施家庭暴力 ; (四)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原配有权利向小三索赔吗

法律分析:没有这个权利。破坏合法夫妻关系不属于民事侵权的范畴,因此被出轨方只能向出轨方请求损害赔偿,并不能向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者主张。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做主,只有当配偶将夫妻财产赠与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者时,才可以以其侵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原配有权利向小三索赔吗

在现行法律规定下,原配确实没有直接的法律途径去追究第三者破坏婚姻家庭的法律责任。在民法典的解释和修改过程中,对此有过探讨和争论,大多认为对配偶的忠实义务应用道德规范来调整,法律难以规制情感问题。“配偶权”是否应当保护或如何保护还只是一个研究课题。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这里可以追究的责任人仅限于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而不是第三者,并且只有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才能主张。

因此,当婚姻遭遇第三者,如有证据证明配偶已经与第三者有同居关系,那么在法院诉讼离婚过程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法院判决过错一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上要求适当多分,法院如认定过错行为成立,则一般都会支持无过错方诉求。

如果既不起诉离婚,也想追究第三者法律责任,则只有在第三者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时才有法律手段,比如配偶擅自赠与第三者大额财物,因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无过错方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并返还财产,从而维护自身财产权益。当然,还有一种极端情况是配偶重婚,即配偶隐瞒身份与第三者再办理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构成重婚罪,此时原配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追究配偶及第三者的刑事责任,如第三者明知对方已婚还与其再结婚的则可以构成犯罪。

浅雪酥柒诺     发表于 2024-03-07 07:04:17

没有。原配只能追究自己的配偶,无权追究第三者的民事法律责任。除非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比如涉及重婚罪,或者涉嫌破坏军婚罪之类的。

原配不可以起诉第三者。男女之间的情感问题是道德的调整的范畴,目前法律是不干预的。如果原配起诉第三者感情侵权的话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出轨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对第三者进行赠与,原配就可以起诉要回,因为第三者不可能是善意第三人不知道赠与财产的属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刘小妞     发表于 2024-03-07 07:04:17

离婚之后原配追回给小三的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证明给小三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一、离婚之后原配怎么追回给小三的钱?

提起诉讼就可以了,但是理论上讲是可以的,就是证据方面不太好取证。男方未经妻子的许可,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妻子可以申请确认赠与无效,需要要求返还财产,并且法律是予以支持的。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中,当遇到配偶将财产赠与小三,致使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积极收集证据,以小三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2.根据法规定,赠送给小三的钱款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未经对方同意便擅自做主,事后也没有得到对方的认可,所以这样的赠与协议无效,小三应当全部返还钱款。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小三会赔偿损失吗?

一般不会赔偿损失;因一方外遇导致离婚的,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我国法律未规定妻子可以追究第三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无法要求第三者赔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 赔偿诉讼。

离婚是属于两人个的事情,就算一方出轨那么所要赔偿的应该是属于过错的一方,而不是找其它的人来赔偿,所以,在发现对方有出轨的行为,那么一定要找好证据,这样法院才会支持自己的做法,开始受理自己的案个,让自己得到该有的赔偿。

珍     发表于 2024-03-07 07:04:32

亲晚上好,一般原配依婚姻法规定有权要求返还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离婚也有权要求返还财产的一半。如果想保护自己财产不被原配追回,追回过程中是需要提供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才行,假如对方提供不出直接的凭证和物证,口说无凭,那么对方就无权要回去。

小三如何防止原配要回财产

亲晚上好,一般原配依婚姻法规定有权要求返还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离婚也有权要求返还财产的一半。如果想保护自己财产不被原配追回,追回过程中是需要提供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才行,假如对方提供不出直接的凭证和物证,口说无凭,那么对方就无权要回去。

花     发表于 2024-03-07 07:05:10

原配是否可以追回小三的财产,由该财产的性质来决定。原配首先需要分清该财产的性质,才能提高追回的概率。如果小三的财产是小三的个人财产,不是原配丈夫赠送给其的财产,那么原配就没有追回财产的权利。但是如果小三的财产是原配丈夫用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的,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追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坏脾气菇凉     发表于 2024-03-07 07:05:10

法律分析:原配追回给小三财产的时效是知道赠与事实之日起一年之内。 虽然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一方做出的赠与没有法定撤销事由是无法追回来的。但是,在没有另外约定财产分配协议中的夫妻财产就不受这个限制。丈夫出轨赠与小三的钱财,可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单方赠与权利受限来追回。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五棵松.     发表于 2024-03-07 07:05:18

原配追回给小三财产的时效是知道赠与事实之日起一年之内。 虽然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一方做出的赠与没有法定撤销事由是无法追回来的。但是,在没有另外约定财产分配协议中的夫妻财产就不受这个限制。丈夫出轨赠与小三的钱财,可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单方赠与权利受限来追回。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赠与他人,属于侵犯了夫妻的财产权益,可以起诉撤销赠与。在返还财产的范围上,应综合考虑“第三者”的主观善恶。如果“第三者”是在不知情人已有配偶的情况下接受财物,其主观是善意的,其仅负“现存利益”的返还义务,已不存在的利益可不予返还,即善意“第三者”不必返还已消耗掉的接受财物,仅返还现存的接受财物即可。

而如果“第三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交往并取得财物,在主观上具有恶意,那么,其还应负“所得利益”的返还义务,即如果接受的财物不存在,“第三者”返还义务却不可免除;如果“第三者”在接受财物时不知情,以后又知情,则可根据其知情的时间来界定,返还利益的范围以恶意发生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一、怎么才能起诉小三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的,也即两个法律规定的婚姻的重婚。


2、与原配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姻。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To红     发表于 2024-03-07 07:05:18

法律分析:由该财产的性质来决定。原配首先需要分清该财产的性质,才能提高追回的概率。如果小三的财产是小三的个人财产,不是原配丈夫赠送给其的财产,那么原配就没有追回财产的权利。但是如果小三的财产是原配丈夫用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的,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追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秦晓东     发表于 2024-03-07 07:05:18

理论上讲是可以的,但是证据方面不太好取证。男方未经妻子的许可,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妻子可以申请确认赠与无效,要求返还财产。

恋亲恩     发表于 2024-03-07 07:05:18

没有

晚风     发表于 2024-03-07 07:05:18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中,当遇到配偶将财产赠与小
三,致使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积极收集证据,以小三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根据婚姻法规定,赠送给小三的钱款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未经对方同意便擅自做主,事后也没有得到对方的认可,所以这样的赠与协议无效,小三应当全部返还钱款。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徐烨     发表于 2024-03-07 07:05:18

法律分析:有。男方赠予小三的这笔钱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未经女方允许擅自做主,事后也没有得到对方的认可,这样的赠与协议无效,女方是有权把这笔钱追回来的,小三应当全部返还钱款。妻子可以申请确认赠与无效,要求返还财产,法律是予以支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冉颜红     发表于 2024-03-07 07:05:18

法律分析:除非出轨一方从自己的婚前财产给小
三,否则一旦有证据证明出轨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将共同财产赠与小
三,则小三很难防止财产被要回。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帆风顺     发表于 2024-03-07 07:05:18

小三很难防止原配追回财产。除非出轨一方从自己的婚前财产给小
三,否则一旦有证据证明出轨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将共同财产赠与小
三,则小三很难防止财产被要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部分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HJ     发表于 2024-03-07 07:05:18

除非出轨一方从自己的婚前财产给小
三,否则一旦有证据证明出轨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将共同财产赠与小
三,则小三很难防止财产被要回。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摩宇宏天     发表于 2024-03-07 07:05:18

原配追回给小三财产的时效是知道赠与事实之日起一年之内。 虽然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一方做出的赠与没有法定撤销事由是无法追回来的。但是,在没有另外约定财产分配协议中的夫妻财产就不受这个限制。丈夫出轨赠与小三的钱财,可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单方赠与权利受限来追回。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心静如水     发表于 2024-03-07 07:05:18

你好,如果小三和原配离婚了,那么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小三返还财产,如果小三和原配没有结婚,那么你是可以追回财产的,但是如果小三和原配已经结婚了,那么你是不能追回财产的,因为你已经没有了法律依据。你们之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你们双方都是可以分得一定的财产的,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要求小三给予你一定的补偿。你好,如果小三和原配已经结婚了,那么你是没有办法追回财产的,因为法律规定小
三是不可以和原配结婚的,所以你是没办法追回财产的。但是如果小三和原配没有结婚,那么你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三给予你一定的补偿的。

缘     发表于 2024-03-07 07:05:19

丈夫为小三买房 房产证写的小三孩子的名字,原配仍然可以追回房产。这是因为,丈夫给小三买房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大额的财产是需要双方共同达成一致来支出的,丈夫偷偷的用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买了房子,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违反了道德规范,完全可以要回房子。

想要要回房子,通过起诉的方式要回即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定是他用了你们的共同财产,而不是他自己的个人财产,如果是他自己的个人财产的话,是要不回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月光     发表于 2024-03-07 07:05:19

除非出轨一方从自己的婚前财产给小
三,否则一旦有证据证明出轨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将共同财产赠与小
三,则小三很难防止财产被要回。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徐健容     发表于 2024-03-07 07:05:19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 请求损害赔偿 。小三作为婚外第三人,导致对方离婚的,可以视作受害方婚姻关系里的过错方,原配有权向其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出轨一方与婚外第三人进行婚外情时的支出,原配有证据证明出轨方使用的是 夫妻共同财产 的,有权向婚外第三人追回,可提供的证据包括:婚外第三人的自述、照片、视频、消费发票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 与他人同居 ; (三) 实施家庭暴力 ; (四)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太可爱.     发表于 2024-03-07 07:05:19

由该财产的性质来决定。原配首先需要分清该财产的性质,才能提高追回的概率。如果小三的财产是小三的个人财产,不是原配丈夫赠送给其的财产,那么原配就没有追回财产的权利。但是如果小三的财产是原配丈夫用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的,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追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龙哥づ     发表于 2024-03-07 07:05:20

法律分析:没有这个权利。破坏合法夫妻关系不属于民事侵权的范畴,因此被出轨方只能向出轨方请求损害赔偿,并不能向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者主张。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做主,只有当配偶将夫妻财产赠与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者时,才可以以其侵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伊     发表于 2024-03-07 07: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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