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L。 发布日期:2024-03-09 03:44:02 浏览:608
新婚姻法财产归属
公职律师转为社会律师:
(一)条件
1、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被原所除名,或合伙人退出后不在原所执业的。
2、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1)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
(2)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
(3)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的,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
(二)公职律师申请转为社会律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转为社会律师申请书;
2、申请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受其在本所执业的证明;
3、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外省市考取资格的,还需提供资格档案);
4、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已经辞职的证明;
5、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
6、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的证明;
7、原公职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公职律师转任公司律师,必须先向律师协会申请,由律师协会考核后公示,然后就可以转为公司律师。
申请人向原所属律师协会提出考核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专职律师执业考核表一式两份;
(二)原公职(公司)律师工作证复印件、注销证明各一份;
(三)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承诺;
(四)上一年度考核被司法行政机关评定为称职的证明一份;
(五)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
(六)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公职律师转公司律师首先要辞去公职。
公职律师是国家行政部门设立的政府律师,属于本机关、本单位在编在岗的公职人员, 主要办理本机关法律事务,以提高政府机构依法行政水平,在法律上维护国家利益,公职律师不得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公职律师如何转公司律师,首先必须辞去公职。
律师的婚姻归属(24年的婚姻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所以婚后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你另外需要将此房子现在变卖价格减去你婚前还款部分剩下的钱然后除以2就是你需要支付给对方的钱!不过其实由于是离婚你可以协商分割财产不一定非要把房子卖掉分钱!
新婚姻法财产归属
你说的问题好象只集中在这20万上,跟房子没什么关系吧。
单说这20万的话,根据法律规定,婚后任何一方对子女的赠予除非特别说明,否则一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也就是说这20万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用这20万给你母亲买保险,要看买的是什么险种。如果是投资型保险,保险的收益属于投资回报,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人身意外险,赔偿金是对被保险人本人和亲属个人的赔偿,可以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人身意外险不具有可操作性。因为,不出险保险费是纯粹的支出,只有出了险才有用,除非你要牺牲老太太去骗保险……(汗一个先!)
要明确这20万的归属,最稳妥的办法只有两条路:
1、你父亲做一份单独赠予的文书,由你父亲和你去公证即可,你老公可以不知道。
2、你和你老公在适当的时候有个书面约定,明确这20万是你个人财产。
婚姻财产归属问题
法律分析:民法典婚姻篇财产归属问题主要看是婚姻登记关系前还是后所获得的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婚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篇财产归属问题
新婚姻法财产归属问题
新婚姻法财产归属问题,每对新婚夫妇都需要对共同财产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不会为财产的事情发生矛盾。以下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新婚姻法财产归属问题的资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新婚姻法财产归属问题1
1、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的房产归属问题。
婚后男方亲生父母全款买了套房,登记在了男方名下,这房子肯定是男方的。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亲生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亲生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亲生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房产证上写着两人名字的情况下,婚后房产归属问题。
如果男方和爱人在婚后全款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一旦他俩因离婚闹上法庭,必须拿出证据能证明买房子时出了钱,否则在房产分割时,法官会将这房子判给有证据证明出钱了的一方。
如果俩人一起贷款买的房子。如果这房子是男方婚前贷款买的,婚后加上了爱人的名字,那婚后这房子增值的部分和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如果这房子是俩人结婚后凑了首付,一起贷款买的,那自然也是共同财产,归俩人共同所有了。
这房子是男方父母出钱买的,但写了男方俩的名字。如果这个情景是真的,那么这房子将被认定为男方俩的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借条”等其他证据,男方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的,归双方共有,即便是俩人闹离婚,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新婚姻法财产归属问题2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应该是按《民法典》的规定处理,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对于房产纠纷,应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的,再按产权证上的姓名、赠与所得或者继承所得等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
婚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财产归属问题3
1、离婚后财产及债务如何划分?
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3、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助外,还作了两个特别的规定:
1、财产补偿问题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2、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问题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孩子归属问题
1、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相信大家阅读到这里对离婚以后各自的财产分配,以及对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一定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在这里告诉大家一定要慎重对待婚姻以及对孩子的教育问题,如果大家对婚姻问题还有疑惑,或者想要更切实维护自己的权益,欢迎来华律网找律师进行咨询。
磊的宝贝《寒》 发表于 2024-03-09 06:08:07
如果你在登记前一次性还清贷款,且不用婚后双方为此房还债,此房为你婚前个人财产。
ぃ回忆、那些往事ぅ 发表于 2024-03-09 06:08:18
婚前财产是你的个人财产,
最好登记前还清.
如果不放心可以做个财产公证.
世锦先生 发表于 2024-03-09 06:08:18
如果你老婆自己买彩票中了100万都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在婚后购买的房屋当然算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拿出单据估计也是一种代理行为,建议你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吧。。
CHENG 发表于 2024-03-09 04:04:18
婚后买的当然是共同财产,就算拿出付款依据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z 发表于 2024-03-09 04:04:18
1、你这种要分情况的。首先一般来说,由于你是在婚后购买的房子,即使首付按揭贷款名字都是你一个人的,那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除非你们之间有共同约定房子是你一人所有。
2、有一种特殊情况,因为你有一人出资购买的单据,如果当时购买时你们结婚没多久,共同财产没有那么多,能证明首付你是用个人财产购买的话,那房子可以归你。至于你说的按揭贷款你一人的话那没有办法,算夫妻共同偿还,即使他没有出资。也就是说即使你能证明首付是你个人出资,那么分割财产时房子归你,你要讲归还的贷款部分分一半给女方,同时房子的增值部分也要分一半。
如有帮助,请采纳!
张继 发表于 2024-03-09 04:04:18
新婚姻法财产分割问题,法律有具体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胡溢鑫 发表于 2024-03-09 04:04: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所以婚后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你另外需要将此房子现在变卖价格减去你婚前还款部分剩下的钱然后除以2就是你需要支付给对方的钱!不过其实由于是离婚你可以协商分割财产不一定非要把房子卖掉分钱!
我真心想交无胡四海的朋友不管男女 发表于 2024-03-09 04:04:18
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时光荏苒 发表于 2024-03-09 04:04:25
是的,属于共同财产。
D---Renounceヾ 发表于 2024-03-09 04:04:25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财产收入都是属共同财产?
初心 发表于 2024-03-09 04:04:25
一、新 婚姻法 同居 财产归属如何认定? 同居后的财产归属方法如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 分居 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 债务 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 抚养 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 赡养 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 个人债务 。 双方 共同财产 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 解除同居关系 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同居即没有婚姻的约束,在期间中的财产问题,如果是一方所有那么则继续是某一方持有,如果是之后两人共同取得的则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分配比例,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上诉,要求法院来判定其分配比例。
若有战,必召回 发表于 2024-03-09 04:04:53
你老爸要写个书面的材料说只赠与你一个人就可以了。不能逃过
徐阳 发表于 2024-03-09 04:04:53
您好,只要你父亲证明是赠与您的行为,那么就是您的个人财产 不视为共同财产。
保险您要和您母亲商量达成共同协议的情况下,受益人可以为您。
乐乐~ 发表于 2024-03-09 04:04:53
你父亲在赠给你20万时书面明确只赠给你个人,且通过双方帐号转移该笔款项,专款专存。
belive~@^_^@~ 发表于 2024-03-09 04:04:53
你说的问题好象只集中在这20万上,跟房子没什么关系吧。
单说这20万的话,根据法律规定,婚后任何一方对子女的赠予除非特别说明,否则一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也就是说这20万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用这20万给你母亲买保险,要看买的是什么险种。如果是投资型保险,保险的收益属于投资回报,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人身意外险,赔偿金是对被保险人本人和亲属个人的赔偿,可以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人身意外险不具有可操作性。因为,不出险保险费是纯粹的支出,只有出了险才有用,除非你要牺牲老太太去骗保险……(汗一个先!)
要明确这20万的归属,最稳妥的办法只有两条路:
1、你父亲做一份单独赠予的文书,由你父亲和你去公证即可,你老公可以不知道。
2、你和你老公在适当的时候有个书面约定,明确这20万是你个人财产。
小梅 发表于 2024-03-09 04:04:53
离婚后的财产归属的处置是:离婚时,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文雅居士 发表于 2024-03-09 04:04:53
这个重新商量的协议是有效的,只要你们双方协商一致,是能过户给男方的。
闲庭信步 发表于 2024-03-09 04:04:57
您好,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是可以的,但房屋权属仅凭协议是不够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
蓝色妖姬 发表于 2024-03-09 04:04:57
民法以意思自治为原则,你们随便怎么约定都可以,只要是自愿的就发生法律效力,是可以过户的,采纳谢谢
Lie! 发表于 2024-03-09 04:04:57
这个肯定是有效果的,因为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付之一笑 发表于 2024-03-09 04:04:57
当然是有效的。只要把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这个房子就属于男方的。有效的
蓝天白云 发表于 2024-03-09 04:04:57
你好,可以重新作出约定,双方新的约定视为对离婚协议相关内容的变更,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胡乐言 发表于 2024-03-09 04:04:57
看完题主阐述,离婚后夫妻如果没有意外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离婚后,你们的房产归女方,没有过户,房产也是属于女方的。现在你们又重新协商房产归男方,需要重新去法院更改离婚协议,然后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小庄 发表于 2024-03-09 04:04:57
法律分析:民法典婚姻篇财产归属问题主要看是婚姻登记关系前还是后所获得的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婚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玫瑰银 发表于 2024-03-09 04:05:21
和写名字无关,关键看有没有婚前财产约定。如果没有就区分婚前婚后。
HJ 发表于 2024-03-09 04:05:36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婚后所购买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按双方的约定执行。
如果你们双方就该房屋的归属签订财产协议,约定该房产属产权证名字一方所有的,该房产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了,法律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
安好*^_^* 发表于 2024-03-09 04:05:36
广东胡律师:
婚后购买的房产不管是谁出资,此方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说产权上只有一个人名字就属于一个人,除非双方针对此房进行特别协议说明说只由一方所有。
不,完美。(轩) 发表于 2024-03-09 04:0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