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胡雅婷。 发布日期:2024-03-11 03:00:02 浏览:171
夫妻离婚后债务归男方
离婚后财产归女方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还是男方是不一定的,因为抚养权一般要根据离婚时孩子的年龄、子女的权益、双方的具体情况等因素来判断。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综上所述,生育了孩子之后的夫妻想要离婚就会对孩子的问题产生较多的矛盾,孩子应该交给谁来照顾成为了离婚家庭首要解决的难题,而法院在判处的时候总是需要结合各种各样的因素,综合地判断男方或者女方更加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
孩子是娘的心头肉,绝大多数的女人,离婚会选择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谁都明白,现在抚养孩子的成本是很高昂的,不是只让孩子吃饱穿暖就可以了,孩子的教育付出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对于那些收入低的女人来说,她要折中考虑,为了孩子的未来,如果对方经济条件优越,并且愿意抚养孩子,她会忍痛割爱。
离婚后,谁都会考虑自己的未来,作为女人来说,带着孩子,再婚肯定会受到影响,所以她是不会带着孩子这个“累赘”,影响未来的幸福,也许你会说,这样的女人狠心,但现实中,这种绝情的女人不在少数。
离婚也并非都是因为夫妻矛盾,现代人的婚姻观比较开放,两个人感觉彼此一起生活没感觉,好聚好散协议离婚,孩子归谁抚养,在离婚前两个人已经协商好,孩子是夫妻的结晶,两人会从孩子未来的角度考虑抚养权,如果孩子跟着男人,未来会更好,女人乐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要离婚的夫妻要想清楚,也许你现在的生活过得很不幸福,但是离婚真正受到伤害最大的是孩子。其实对于婚姻来说,并不是离婚就能再找到幸福,为了孩子,可以努力地去改变彼此的关系,只要两人用心,婚姻会慢慢好起来。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还是男方?
一、夫妻离婚后债务归男方还是女方?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 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 抚养 、 赡养 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应当以 夫妻共同财产 清偿。 债权人 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 债务人 明确约定为 个人债务 ,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当事人的 离婚协议 或者人民法院的 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 财产分割 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 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 夫妻债务 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6868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 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离婚后债务归男方还是女方?
要的。如果这个店价值很大的话,那么是需要赔偿男方的,因为这是共同财产,需要平均分配。
炫彩虹冰之凤 发表于 2024-03-11 03:20:17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则由双方共同承担债务。因此,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10万离婚后债务17万的情况下,女方也有责任赔偿男方,但是由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所以女方赔偿男方的金额可能不会达到100万。
辣条 发表于 2024-03-11 03:20:17
根据《民法通则》,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自双方协议或依法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后均应加以分割。因此,夫妻双方在婚前共同拥有的10万元资产,在离婚后依然应该平分,而离婚时债务17万元,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由双方承担。因此,女方在离婚后有责任赔偿男方一定的债务,以及抚养费。
你可以替代任何人,别人不能替代你 发表于 2024-03-11 03:2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积累的财产,婚姻关系解除后,由双方平均分割。但是,如果双方的财产积累是由一方单独积累的,则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约束,由一方单独承担。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积累的财产为10万,而婚姻关系解除后债务为17万,则女方应该赔偿男方7万元。
云深无迹 发表于 2024-03-11 03:20:17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债务,夫妻双方均有责任承担。因此,在夫妻离婚后,夫妻双方均有责任承担17万元的债务,女方也有责任承担赔偿男方的义务。
~萍赏~ 发表于 2024-03-11 03:20:17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即使离婚后,夫妻双方仍需承担共同财产的债务,因此女方也需要赔偿男方,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因此女方赔偿男方的金额不一定要求最少100字。
陈海勇 发表于 2024-03-11 03:2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积累的财产,应当平均分割。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共同财产10万,而债务17万,则女方应当承担7万的债务,男方承担10万的债务。
A0.Ᏼ࿆Ꮻ࿆Ꭶ࿆Ꮥ࿆ 发表于 2024-03-11 03:20:17
答:不一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财产,并且要承担相应的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未能分配财产或者未能承担相应的债务,则由一方承担。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决您的疑惑。
servant 发表于 2024-03-11 03:20:17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应当按照财产情况共同清偿夫妻双方的债务,将偿还债务总额拆分为两部分,即原财产分配比例的比例偿还债务。因此,女方应当向男方赔偿7万元的债务,离婚后女方负担的财产责任无外乎:1、原来女方占有的财产;2、按照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按比例清偿夫妻双方拖欠的债务。
沉寂的心 发表于 2024-03-11 03:20:17
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为10万元,而债务却达到17万元,那么根据分割原则,夫妻双方应当按照各自分得的财产份额,共同承担债务。
如果店铺归女方所有,那么女方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选择将店铺财产占据一定比例,以抵消自己在债务上的份额。但是女方并不需要向男方进行赔偿,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存在单方面向对方进行赔偿的情况。
张丽彬 发表于 2024-03-11 03:20:17
法律分析:如果已经离婚的,只是男方自己的债务就不能执行女方的财产。当然有证据证明债务是夫妻双方的,双方共同承担该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Orange 发表于 2024-03-11 03:20:53
离婚财产归女方,前夫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女方不用承担。夫妻为双方共同生活或由于履行抚养孩子、赡养老人义务等情况下的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因为夫妻各自的债务由个人财产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财产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贪仙 发表于 2024-03-11 03:20:53
法律分析:
1.原则上婚前一方的债务不会转移到婚后的另一方,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某些情况婚前的单方债务会可能变成双方的共同债务,如: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情形。
2.同时根据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没有以上三种情况的男方是无权要回彩礼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思 发表于 2024-03-11 03:21:05
法律分析:若债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夫妻共同债务,则离婚后女方依然需要共同承担,共同偿还。若债务是前夫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无需承担;若债务是前夫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的,也不需要承担;若债务是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的,也不需要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李冬梅 发表于 2024-03-11 03:21:09
法律分析:婚内债务,离婚协议债务归男方可以协议约定,不过只对内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靓靓 发表于 2024-03-11 03:21:09
离婚时债务归男方个人的情况:男方单独签名且另一方没有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不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木支 发表于 2024-03-11 03:21:09
离婚婚后不是所有债务归男方女方还承担的。即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需要夫妻全部担责,予以共同清偿的,若认定为个人债务的,一般仅需债务人自行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天空 发表于 2024-03-11 03:21:09
一、夫妻离婚后债务归男方还是女方?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 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 抚养 、 赡养 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应当以 夫妻共同财产 清偿。 债权人 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 债务人 明确约定为 个人债务 ,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当事人的 离婚协议 或者人民法院的 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 财产分割 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 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 夫妻债务 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6868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 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时光旧人 发表于 2024-03-11 03:22:23
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通常要考虑两个标准:
一,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有,则该债务视为共同债务。
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视为共同债务。如果债务产生时间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认为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离婚后亦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歌声嘹亮 发表于 2024-03-11 03:22:23
离婚债务归男方女方不需要还债,但是夫妻之间的内部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的债权人。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向男方或者女方请求还钱,女方不得拒绝,但是女方承担债务以后可以向男方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石昊 发表于 2024-03-11 03: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