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同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提问人:HYQ是清。     发布日期:2024-03-11 09:52:02     浏览: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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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经办理过离婚手续的,就只能是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

2、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照“一般共有”即“按份共有”予以分割。即,能够证明是一方合法收入的,归其本人所有,对其他共同购置的财产,则应参照其出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份额的,均等分割。

3、当然,如果另一方在取得该财产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可根据其作用的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亦应依据上述原则处理。

4、另外,如果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离婚同居在一起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如下:


1、离婚时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不予分割;


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一致可自行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两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例外。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当事人的分割方案处理,无法达成分割方案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是对于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分割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两人性格不合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两人 同居 能分割财产吗 双方 共同财产 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 解除同居关系 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共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 债务清偿 的财产,主要包括:
(1) 工资 、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 的收益;
(4)因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遗嘱 或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 财产分割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属于 事实婚姻 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 非法同居 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 结婚登记 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 结婚 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 同居关系 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3、《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于一般共有财产的处理是否应适用 婚姻法 规定,按照顾女方进行平均分配?笔者认为,婚姻法系调整夫妻身份及其财产关系的专门法律,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但因同居双方δ办理 婚姻登记 ,双方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同居财产 的分配理论上与结婚财产的分配是一样的,关键就是自己对于财产的认识要有着充分的把握,这样才会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有着现实的意义,所以同居分配财产并不是没有实际的意义,只要自己的财产符合有关的规定就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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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同居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非法同居者分割财产时,通常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和估算。

确定哪些是属于个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明确每一项财产的产权。

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通常会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用电器、家具、房产、汽车、银行存款、债券、股票、期货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是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等。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则应通过协商解决,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其它财产的处理,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步,合理分割财产。

产权有时并非反映财产的实际状态,分割财产时更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处理,比如,某女独自经营着一家玩具店,但当时注册时用的是男友的名字。这个玩具店的产权从理论上讲应该属于男友,可男友从来没有参与过经营,也不懂得经营。玩具店这一财产的利益,主要是要经过经营来实现的,如果真的把店给了男方,他不但不能从中直接获得利益,而且还潜藏着因经营不善而赔钱、负债的风险。所以,双方协商后,决定把玩具店分割给女方,仍由她继续经营,而作为补偿,女方同意把以自己名义购置的房产过户到男方的名下,结果是双方满意。显然,合理的财产分割在处理非婚姻状态下的财产纠纷也很重要。


二、哪些属于非法同居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

男女要是解除同居关系的,此时就需要对同居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做出分割,需要注意的是基于当事人的关系,此时对财产的分割是按照共同共有的关系进行处理的,往往是均等的在男女之间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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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帆风顺     发表于 2024-03-11 12: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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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n     发表于 2024-03-11 12:20:30

你好,双方分开就可以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可以签署抚养协议,确定孩子的抚养问题;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视具体情况而定‘

长海     发表于 2024-03-11 12:20:30

如没有协议按共有财产处理

余书会     发表于 2024-03-11 12:20:30

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

浅爱如初     发表于 2024-03-11 12:20:30

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的分割是只是分割双方同居时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

未名     发表于 2024-03-11 12:20:30

您好,双方是没有领取结婚证是吗?没有领取结婚证,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也可以要求进行合理分割。具体还需要了解下双方和财产的具体情况

卖女孩的小火柴     发表于 2024-03-11 12:20:30

可以协商,也可以诉讼。自己选择

李冬梅     发表于 2024-03-11 12:20:30

你好,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均分的。

啦啦啦     发表于 2024-03-11 12:20:30

你好,婚后同居期间的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大槐树迁民解守良     发表于 2024-03-11 12:20:30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雨后彩虹     发表于 2024-03-11 12:20:30

你好,殴打、虐待子女以及家庭成员的的可能涉嫌虐待罪

胡守建     发表于 2024-03-11 12:20:30

你好, 申请强制执行

佩奇~乔治     发表于 2024-03-11 12:20:30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相关离婚财产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濤濤     发表于 2024-03-11 10:12:17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当事人之间如果是协商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同时也可以自行对财产进行分割,要是协商不了则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直接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可以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子女抚养以及债务等问题作出判决。具体理由如下:从理论上讲,作为一种民事行为,法律意义上的同居,可分为婚内同居和非婚同居。非婚同居比较复杂,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以同居的男女双方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分为一方、双方有配偶的同居和双方无配偶的同居;以同居主体是否以夫妻名义为标准可分为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和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不管是否以夫妻名义,均破坏了一夫一妻制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既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也是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构成重婚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从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非婚同居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仅仅是一种事实。因此,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如果当事人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名分”,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系。实际上,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纠纷的往往是财产利益的分割以及所生子女的抚养等现实问题,这样的纠纷在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法院应当受理。据此,最高人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由上可见,对解除同居关系案件的处理,最核心的问题不在于同居关系本身该不该解除,而在于应当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解决财产纠纷。当事人起诉后,系根据民法中关于共有关系财产分割的原理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认定适用法律的规定。法律详细规定了婚前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范围,并对婚姻期间的债务承担也作出了详细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共同债务的承担,体现了婚姻双方权利义务的一致性。而在同居关系中,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认定不能适用婚姻法,只能适用其他的民事法律法规,按照一般共有关系处理。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即为按份共有。又根据法律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因此,在同居人主张分割同居关系期间财产时,应当举证证明其出资数额及份额比例,在同居人未出资或不能证明其已相应出资的情况下,不能按照婚姻共同财产处理,推定同居人享有权利。这种对共同财产性质的认定,在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中,截然不同。

一帆风顺     发表于 2024-03-11 10:12:17

同时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婚姻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的原则处理。

海带     发表于 2024-03-11 10:12:17

现在有些男女确定关系后会同居,等到同居后双方感情发生变化,无法继续维持同居关系的,就会解除同居关系。因为同居期间双方的财产发生混同,难以区分,但是解除关系时要进行分割,那么,这时候要先区分同居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财产,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双方的工资、奖金;2、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双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双方的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不过,属于以上范围的财产,并不一定为同居财产,作为同居财产,应该具备以下的条件:1、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所以,同居以前,解除同居关系以后取得的财产,都将不属于同居财产,并且不能进行分割。2、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事实上,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并非全部共同共有,比如约定为一方所有的财产,那么就不属于共同财产。所以,符合以上条件范围内的财产,即属于同居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将可以进行分割。

张世新妈     发表于 2024-03-11 10:12:17

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

在分割同居财产时,有约定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一般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处理。而一般情况下:

1、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是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归属于男女双方一方所有,并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2、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川~     发表于 2024-03-11 10:12:18

实践中,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双方又决定分手的,根据当前的法律,因为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所以双方分手时将按同居财产分割。

蓝天     发表于 2024-03-11 10:12:18

同居共同财产分割:黄华律师(12年律师经验)

同居共同财产分割: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师所)

1、同居期间财产分配

2、同居期间房产分割

3、同居期间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4、同居期间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5、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

6、同居期间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7、同居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我心飞翔     发表于 2024-03-11 10:12:18

一、非婚同居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

1、以同居的男女双方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分为一方、双方有配偶的同居和双方无配偶的同居;

2、以同居主体是否以夫妻名义为标准可分为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和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

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不管是否以夫妻名义,均破坏了一夫一妻制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既是婚姻法所禁止的行为,也是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构成重婚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婚同居财产的处理

由上可见,对解除同居关系案件的处理,最核心的问题不在于同居关系本身该不该解除,而在于应当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解决财产纠纷。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顺便提到的是有配偶与人同居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这一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当然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至于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因这种关系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如果双方在同居一段时间后,不能成立夫妻关系,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属于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平等地保护子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财产系法定共有,离婚时自然分割,除非有反证;而同居财产是谁的就是谁的,除非有反证才能分割。

在非婚姻状态下,同居者分割财产时,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就是避免出现纠纷。如果在同居开始时,双方就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很多日后的纠纷就可以避免。虽说在两人感情好时,这么做似乎有点难以启齿,但是与可能会因为权益不清而导致的尴尬和伤害相比较,两个人理智地进行约定还是值得的。

冂纟匕     发表于 2024-03-11 10:12:18

不能自动离婚。必须通过法律途径离婚:
(1)双方自愿离婚的,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2)另一方不同意的,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均等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分割。

《婚姻法》对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water     发表于 2024-03-11 10:12:56

两人离婚后,关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分割,主要采取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的方式。实物分割是指直接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好的份额取得财产。变价分割是将共同财产变卖或者拍卖,就取得的价款进行分割。作价补偿指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IRVING     发表于 2024-03-11 10:13:27

分居两年离婚财产按照如下的方式进行分割:
1、夫妻之间自行协商的,按照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但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实践中,一方没有过错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是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乐怡乐     发表于 2024-03-11 10:13:52

对于 财产分割 ,我们都有过了解,但是在夫妻双方 结婚 之后,是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现在很多老人选择夕阳红,但是不领取 结婚证 ,只是 同居 ,方便彼此照顾,财产都视为 共同财产 ,但是,这给以后财产分割留下巨大的风险,那么,老人同居后财产分割死后怎么分?
一、财产分割 老人去世后财产有合法 遗嘱 的按遗嘱执行。没有合法遗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继承法 》规定的同一顺序 继承人 协商 继承 。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 扶养 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 赡养 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 人民调解 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应该按照遗嘱的方式进行分割,如有疑问,可进行上诉,如果没有遗嘱,应该有双方的 法定继承人 继承,因为老人没有领取结婚证,即属于 非法同居 ,双方没有夫妻义务,财产更不能混为一谈,所以应该分清各自的遗产。

陈哲妈妈     发表于 2024-03-11 10:14:28

关于分居两年离婚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1、对财产一般先由夫妻协议分割;


2、如果协议不成的,则个人的财产不分割,而共同的财产,可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分居离婚申请的方式:


1、若夫妻能就子女抚养、自愿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先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再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经过一个月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3、若双方不符合登记离婚的法定要求,无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可向法院起诉,举证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形存在,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晓盼     发表于 2024-03-11 10:14:35

两人 同居 能分割财产吗 双方 共同财产 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 解除同居关系 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共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 债务清偿 的财产,主要包括:
(1) 工资 、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 的收益;
(4)因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遗嘱 或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 财产分割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属于 事实婚姻 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 非法同居 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 结婚登记 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 结婚 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 同居关系 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3、《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于一般共有财产的处理是否应适用 婚姻法 规定,按照顾女方进行平均分配?笔者认为,婚姻法系调整夫妻身份及其财产关系的专门法律,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但因同居双方δ办理 婚姻登记 ,双方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同居财产 的分配理论上与结婚财产的分配是一样的,关键就是自己对于财产的认识要有着充分的把握,这样才会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有着现实的意义,所以同居分配财产并不是没有实际的意义,只要自己的财产符合有关的规定就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维护。

妙音     发表于 2024-03-11 10:14:35

法律主观:

在现代生活中,未婚男女同居已经不再是新鲜事了,我国婚姻法也取消了“非法同居”这一称呼,但是毕竟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不一样,同居男女分手了,财产分割方式上也和夫妻明显不同。同居财产如何分割:一、一般的同居关系
1、双方不以夫妻名义——恋爱或者性伙伴关系。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共有,根据《婚姻法》解释(一)为“共同共有”。根据《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双方没有约定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外,视为按份共有。同居双方显然不具有家庭关系,该共有应当为“按份共有”,显然,《婚姻法》与《物权法》规定是相互矛盾的。
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
一是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这种同居解除时,因双方形成了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是没有形成事实婚姻,同居关系解除时,按照第1种情况处理。
二、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该情形明显与第一种不同。
1、当事人双方已登记结婚,该婚姻关系在没有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之前还是有效的。
2、通过法定程序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关系,不适用婚姻法有关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无效婚姻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并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此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不能当然地视为双方当事人共同所有。同居期间,一方的劳动收入以及因继承、遗赠、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均应归其本人所有;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或者有共同购置的财产,应当按照民法通则中有关共有的一般规定处理。如果婚姻关系宣告效或者被撤销,对于当事人双方的弱者是非常不利的。弱者大多数情况下为女方,如外来妹,有可能被扫地出门,分不到任何财产。即使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Hie.天空之城     发表于 2024-03-11 10:14:44

一、非法同居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非法同居者分割财产时,通常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和估算。

确定哪些是属于个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明确每一项财产的产权。

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通常会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用电器、家具、房产、汽车、银行存款、债券、股票、期货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是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等。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则应通过协商解决,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其它财产的处理,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步,合理分割财产。

产权有时并非反映财产的实际状态,分割财产时更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处理,比如,某女独自经营着一家玩具店,但当时注册时用的是男友的名字。这个玩具店的产权从理论上讲应该属于男友,可男友从来没有参与过经营,也不懂得经营。玩具店这一财产的利益,主要是要经过经营来实现的,如果真的把店给了男方,他不但不能从中直接获得利益,而且还潜藏着因经营不善而赔钱、负债的风险。所以,双方协商后,决定把玩具店分割给女方,仍由她继续经营,而作为补偿,女方同意把以自己名义购置的房产过户到男方的名下,结果是双方满意。显然,合理的财产分割在处理非婚姻状态下的财产纠纷也很重要。


二、哪些属于非法同居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

男女要是解除同居关系的,此时就需要对同居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做出分割,需要注意的是基于当事人的关系,此时对财产的分割是按照共同共有的关系进行处理的,往往是均等的在男女之间进行分割。

欣怡     发表于 2024-03-11 10: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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