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莉
按照新的婚姻法的话,离婚这个房产加了名字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个财产完全是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加的名字前提是结婚才加,那么当存在夫妻关系时共同拥有房产,一旦离婚加名字的理由就不存在了。离婚时男方会强调房产是婚前财产女方就分不到。
歌声嘹亮
您好。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原则上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加名”的行为属于夫妻之间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加名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家与家律师提醒您,在变更产权登记后,若无特殊情况,不能随意撤销该赠与。在离婚时,房屋作为共同财产,在分割比例上会参考双方贡献大小、结婚时间的长短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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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1.《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2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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