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亲恩
你一个人拿钱买的就是你的,夫妻合伙买的就是共同的。嗯,我是这么想的!
士当弘毅
你想了解的大概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了:“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
第一款,意思就是该情形下按照赠与给子女处理,认定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第二款,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却是一个人的名字,原则上就按照按份共有处理——也就是按照双方出资的比例划分份额。
以上是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给子女的财产处理方式。
你补充问题中还有另一种情况,即: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以平分为原则。
A 瑞雅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凤兰
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对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证上也只写出资方自己儿女一个的名字的,可以认定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儿女单方的赠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你说的婚后买的房只留一方名字,那就算看是否留名字一方的父母出资买的(要有证明),否则如果是夫妻两人或是一人出钱买的,都也只能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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