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的第7条怎么理解?

益

没房产没发生实际的转移,没完成登记之前,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受赠方如果起诉到法院要求赠与方完成赠与,法院不支持受赠方的请求。

但是如果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就必须进行赠与 ,不能撤销。

上一篇: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不是有矛盾

下一篇: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司法解释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