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璇
哥哥姐姐干涉妹妹妹夫的婚姻,这要看是什么事情引起,要是妹妹妹夫真心相爱他们是无权干涉的。
濤濤
强行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是属于违法行为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就属于犯罪了。
欧阳
我认为婚姻是自主的,也就是说任何人都是没有权利去干涉别人的婚姻。而且每个人的婚姻是否幸福,只有自己知道,自己只要去好好经营自己的婚姻,别人是也干涉不了的。
蓝鸢
属于违法 没有权利干涉
盛民
当然是违法的。
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即公民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自愿地结婚或离婚,不受他人干涉的自主的权利。男女公民对于自己的结婚或离婚问题,在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有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的完全自由,任何人都无权代替他们做出决定,或者强迫他们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决定;不但父母无权干涉自己子女的结婚或离婚的自由,而且子女也无权干涉自己父母的离婚自由和丧偶一方的再婚自由。
《宪法》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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