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微笑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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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不需要退还

蓝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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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不属于法定的应返还彩礼的情况。

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如下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A-莫茜

A-莫茜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共三个。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30号(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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