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in
这是一个具体适用的司法解释,既在公布实施日后新受理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才适用,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即: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已受理的一审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法院受理时间在解释之后的离婚案件,均适用解释规定,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则不适用。
法律的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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