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

Martin

Martin

这是一个具体适用的司法解释,既在公布实施日后新受理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才适用,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即: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已受理的一审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法院受理时间在解释之后的离婚案件,均适用解释规定,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则不适用。

法律的溯及力

同观点!

上一篇:新婚姻法的解释

下一篇:新婚姻法新增内容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