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不乖
可以,男方买的房子,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你女婿买的房子加上你女儿的名字,那就在法律上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但是男方愿不愿意加上你女儿的名字,就要看具体你们怎么协商了。这跟什么二婚三婚没有关系,没有用的话不要说。现在没有什么新婚姻法,婚姻法已经废除,现在是《民法典》了。
婚前的个人财产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男方以后有证据证明这个加名的行为,是因为女方以结婚为名主动索要财物,男方迫于无奈不得已加名,男方以后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就是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不动产登记,房屋管理部门发放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明房屋物权的归属,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另外,不是什么“南方”,应该是“男方”,而且你的这个提问里面冗余废话太多,什么“我想问一下子”,什么“这是那个房子”,什么“是不是我家”(怎么可能是你家),什么“就是我姑娘上二婚”……这些都是没有用的,没有用的话就是废话。一言以蔽之就是,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加上就视为男方赠与房产份额给女方,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