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还房贷的房子离婚该怎么处理

A苛婷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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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会对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有按揭贷款买的商品房,其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提前还清贷款,由一方选择房子的产权,且对参与共同还贷的另一方给予其清偿部分;另一种是双方或者一方继续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后,双方再通过协商或者起诉法院的方式决定房子的产权归属。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Ar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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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房贷的房屋离婚时由男女双方协商分割,有争议的法院不会直接判决,而是按实际情况确定使用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资料扩展: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怎么办:

(一)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离婚如何分割。

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最新规定,应当处理如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的规定内容。

(二)一方父母婚后出资,登记在非出资方自己子女一方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应认定为向双方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小夫妻两人名下,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进行财产分割时,一方会突然拿出借条来说明,父母的出资属于借款。

雪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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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

结婚贷款买房的夫妻离婚时若想要分割的这个房子,与一般的财产有很大区别。它是一个贷款房,不完全属于他们夫妻俩,这里面还有银行的权益。

根据较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产,法院不得直接宣判房屋所有权归属,也就是说,法院不会抛去银行的权益将房子按照普通财产判给某一方的。

这意味着,在贷款没有还完之前,这个房子暂时是分割不了的,谁都不能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从法律上来讲,现在这个房子叫所有权有瑕疵。其间存在着银行的利益,因为贷款买房的夫妻能否按照约定如期全额清偿贷款还无法预见,所以不能说此处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他们。

法律上有一个名词叫做房屋的他项权利,对于结婚贷款买房的夫妻来说,只有当这处房屋的他项权利去除后,也就是还完贷款,才能享受房屋的所有权。这个时候,法院才可判决房屋的归属。

贷款购买的房屋,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感情破裂而导致离婚,贷款房的分割是最伤脑筋的一件事,因为解决起来非常麻烦。较好双方能够协商解决。

房屋由一方使用,相应的偿还贷款也应由这方来承担。而另一方的损失,则由双方协商出一个数额,用给付钱款的方式来解决。较后,所有的结果形成一份文字协议,双方签字,而且还要去公证处公证。但是,不管是归谁所有,他目前拥有的只是一种使用的权利。

这样的情况对于银行来说是最不利的。因为两个人还贷款的能力肯定会比一个人要强,无形中加大了银行的风险。不仅如此,还会造成一些麻烦。

离婚双方在达成这个协议时,银行方面并不在场,也很可能不知情。银行按照合同向男方索要贷款,但很可能,这个贷款已经转移到女方那去了,这就给银行方面造成了很多麻烦。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方式有哪些

离婚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应根据是否对房产拥有完全所有权来决定处分方式。

对于拥有完全所有权的房产,即其他人对该房产均不会主张其他权利的,房产的归属可由以下几种方式决定:

1、双方经过协商,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该房产的,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的价值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根据婚姻法房产分割细则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2、房屋增值,双方都想取得房产但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采取竞价拍卖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将出价支付给未能取得房产的另一方作为补偿。

3、双方都想放弃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的款项进行分割。

韓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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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不变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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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把剩下来的钱全部还完,解除抵押状态,拿回房子的完整产权,然后再去当地的房管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2、如果钱不够,没有能力一次性还清,可以跟贷款银行进行协商,先变更贷款人,然后再重新签订抵押合同。

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解除婚姻关系应当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和程序。婚姻当事人之间自行达成的离婚协议,或者在婚姻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居民(村民)委员会、基层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主持下达成的离婚协议,都不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否则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离婚起诉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即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


2、提起离婚的一方为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念

有房贷的房子离婚时由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但法院不宜判决房产所有权归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先由一方使用房子,取得房产证后再另行提起诉讼分割房产。房子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陈大壮

陈大壮

还贷的房子离婚可由双方协商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的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3、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二、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的情况:


1、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蓝若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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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还在还房贷的房子离婚该怎么处理


1、婚前一方办理按揭手续,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但婚前并未办理产权登记,这种情况仍应将按揭房屋作为婚前财产处理,银行对特定的购房人即贷款债务人的资信产生信赖,而且该财产权利是由婚前个人缴纳首付款而取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如果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


2、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3、双方也可以协商分割的金额和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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